中評社北京8月14日電/網評:對農村學生餐補需要“毫厘必究”
來源:中國青年報 作者:李記
據四川衛視《四川新聞聯播》8月9日消息,日前,四川省內江市東興區紀委監委通過復盤田家鎮太安學校黨支部書記、校長何某這個本地“營養餐”留置第一案,深挖細查潛在“關係網”、特定利益關係人。經查,內江市東興區48所膳食改善計劃學校中,有33所學校中標人均為同一供應商,辦案人員進一步摸排鎖定該供應商向其他學校部分校長行賄的證據。在強大震懾下,16人向東興區紀委監委主動說清問題,目前相關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始於2011年的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有著明確的初衷:向農村欠發達地區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提供營養餐補貼,是降低這些孩子營養不良率、提高他們認知能力與學習成績的重要手段。但在一些地方,營養餐卻成為暗箱操作下被覬覦的“唐僧肉”,營養餐補貼被無所不用其極地挪用、擠占、套取。難以想象,這樣的“營養餐”,吃到孩子們嘴裡還有多少“營養”?
這一情況之所以會發生,根源還在於原本應該發揮作用的“防火墻”失靈了。《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第二十三條明確,“供餐企業(單位)由縣級有關部門通過競爭性採購方式確定。納入營養改善計劃的供餐企業(單位)名單,應向社會公告”。類似供應商通過行賄“包攬”多所學校營養餐業務的情況表明,相應的公開公示制度、公開招標程序,均沒有被有效實施,相應的社會監督機制也未能發揮作用。
學生營養餐補中的貪腐、挪用現象並非個例。《國務院關於2023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顯示,2021年至2023年8月,在被重點審計的13省159縣中,有66個縣挪用了19.51億元的學生營養餐補助資金,用於償還地方債務和其他支出。誰敢從農村營養餐補貼裡挪一分錢,就讓誰頂格付出代價,這是社會共識,也是所有人共同的心聲。多管齊下築牢事前、事中、事後監管“防火墻”,已刻不容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