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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權:柯文哲疑“私撈”,陳智菡“迴力標”
http://www.CRNTT.com   2024-08-27 11:02:24


  中評社香港8月27日電/澳門新華澳報27日發表富權文章:柯文哲疑“私撈”,陳智菡“迴力標”。以下為文章內容。

  民眾黨及其主席柯文哲陷入的弊案醜聞,是“日日新,鍋鍋‘金’”。柯文哲本人尚未能在台北市長任內的“京華城”等弊案,及“二零二四”大選的“政治獻金案”中脫身,昨日又被爆出其運用大選的補助金購買商辦大樓的單位用以出租,雖然沒有違法之嫌,卻再次自損“清廉”人設,並讓一分一毫地捐款的“小草”們心涼。而其得力助手陳智菡,似乎還嫌柯文哲傷得不夠,在與蔡壁如的爭論中,以“公務員不能參與黨務”的大道理,化為“迴力標”,狠狠地戳中曾以台北市長兼任民眾黨主席的柯文哲,甚至是反擊中自己。這讓民眾黨的醜聞大戲,越演越“出彩”。
  
  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林延鳳昨日召開記者會,指出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今年五月十日以本人名義,用“總統”大選補助金中的四千三百萬元新台幣購入位於林森濟路與濟南路口的“濟南大樓”三樓的四十八點七六坪的商辦單位,做為個人出租使用。柯文哲坦承此事,並聲稱選舉補助款“參照他黨慣例”三分之二歸個人。而柯文哲的親信、民眾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主任陳智菡則聲稱,蔡英文也以補助金購買房產。
  
  無論是柯文哲的自我辯解,還是陳智菡的“反咬一口”,都難以洗清柯文哲“私挪”補助金的行為。誠然,《“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沒有明文規定補助金的歸屬,但按照台灣地區的慣例,由政黨提名的參選人,其參選經費主要是由所屬政黨籌措,因而多數參選人是回捐所屬政黨,或是捐出成立不牟利的文教基金會。
  
  比如,在“二零二四”大選中,民進黨的“賴蕭配”獲得一億六千多萬元的補助金,賴清德和蕭美琴將補助金分為三部分使用,第一捐公益,第二提供創黨、建黨黨員生活弱勢照顧以及年輕黨工出國歷練深造,第三是依照規定回捐給民進黨。
  
  中國國民黨的“侯康配”獲得一億四千多萬元補助金,侯友宜也是分文未取,把選舉補助款回捐國民黨,並由中央黨部統籌規畫,並建議中央如何妥善規畫,來照顧更多弱勢並讓年輕人更關心公共事務。
  
  民眾黨的“柯盈配”獲得一億一千多萬元補助金,當時民眾黨發言人李頂立公布補助款用途,主要會用在政黨維持營運的經費,包含政黨、“立法院”黨團與地方經營等。
  
  現在,賴清德和侯友宜的承諾均已兌現,但柯文哲卻是被爆出“私撈”,以四千三百萬元現金購入“立法院”附近商辦大樓的單位作為個人使用,而且還是出租,與柯文哲所說的“個人辦公”有嚴重出入。
  
  柯文哲還嫌自己“衰唔夠”,竟然聲稱選舉補助款“參照他黨慣例”三分之二歸個人。這與當初所說的主要會用在政黨維持營運的經費,包含政黨、“立法院”黨團與地方經營等,背道而馳。而且,按照柯文哲自己坦承的“三分之二歸個人”,柯文哲的選舉補助金應有七千三百多萬元“入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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