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19日電/澳門新華澳報19日發表富權文章:讓黃珊珊“善後”是“請鬼拿藥單”?以下為文章內容。
正當民眾黨內外都有一股強大聲音要求黃珊珊辭去“不分區立委”甚至退黨,以對政治獻金假賬案負責之際,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昨日卻作出一個重大決定,推動四項黨務改革,包括,建立財務監督委員會、建立長期合作的律師團、建立緊急應變小組,及成立善後小組等。柯文哲還鄭重地表示,已經委請時任競選總幹事黃珊珊負責統籌善後小組,定期把查帳進度向社會大眾報告,更正“監察院”的申報,也回應外界的質疑,先承擔該負的責任。柯文哲甚至還表示,黃珊珊為履行該項職責,將會每天都舉行記者會,向外界報告查賬的進度。
柯文哲讓黃珊珊統籌善後小組,並每天都舉行記者會向外界報告查賬進度的決定,等於是拒絕了要黃珊珊辭去“不分區立委”甚至退黨或是被開除出黨的呼籲,相反還展示更為重視及依賴黃珊珊。因此,民眾黨中評會本週五舉行的會議,事關黃珊珊的部分,可能將會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給予最輕的“警告”處分。
實際上,根據《台灣民眾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黨員違紀行為處分,依程度可分三種方式處理:警告、停權、除名。如果是對黃珊珊實施“停權”或“除名”處分,黃珊珊都將失去民眾黨“不分區立委”的資格。現在柯文哲委請黃珊珊負責統籌善後小組,並每天舉行記者會,就等於是黃珊珊將會繼續留在黨內並行使黨權,因而仍然保持“不分區立委”。而且,每天舉行記者會,使她每天都能曝光並聚焦於媒體版面及屏幕,還可以借助正式發聲渠道為自己辯解,黃珊珊的能見度仍將維持在高位。
其實,民眾黨中央委員會上週決議將黃珊珊、時任競總財務長李文宗、財務部委託的會計師端木正移送到中評會議決,而中評會於上週五開會討論懲處,但開會兩個小時仍未能作出裁定,這就藏有“貓膩”。當時中評會公佈的理由是,依據“違紀調查執行辦法”,應請當事人出席陳述說明,而當天卻未有執行此程序,因而決議下周邀請當事人黃珊珊、李文宗及端木正到場說明再進行議處。中評會為何沒有通知黃珊珊等三位當事人到會?顯然是當時尚未能對三位當事人尤其是黃珊珊的處分有所“拿捏”,因而要“緩一緩”。
而從柯文哲昨日作出的決定看,柯文哲的“懲處傾向”已定。一方面,假賬風暴確實慘烈,必須要有人“背鍋”,因而李文宗和端木正的被開除出黨,已經是勢在必行;另一方面,中評會對黃珊珊的處分,將會是最輕的“警告”一檔,亦即黃珊珊還可以留在黨內並繼續行使黨權,因而仍將能保留“不分區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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