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深化協作配合。建立健全協作機制,加強監察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建立市監委同法院、檢察院查辦職務違法犯罪案件協作配合的有效機制,進一步完善同有關部門協作配合、疑難複雜案件會商、信息共享等方面機制,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共同破解實踐難題,就工作中發現的共性和普遍性問題進行討論,最大限度統一操作辦法、達成審理共識;就個案中的疑難複雜問題進行會商,推動解決重大分歧、形成統一意見。探索同堂培訓合作共促的業務交流方式,與檢察院、法院聯合開展國有企業瀆職行為紀法罪認定相關業務培訓,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和認定標準,推動紀檢監察機關與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共同對案件質量負責、共同提升案件辦理質效。
做好查辦案件“後半篇文章”。扎實開展回訪教育,以熱心、真心激勵被處分人不忘初心,引導其放下思想包袱,以實際行動傳遞組織關愛,充分調動受處分處理黨員幹部、監察對象幹事創業、擔當奉獻的積極性。定期開展黨紀政務處分決定執行情況專項檢查,針對部分處分決定執行不及時、不規範、不充分的問題,跟蹤督促落實整改,確保處分執行到位,強化和維護紀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將查辦的精品案件拍攝成視頻宣傳片進行集中展示,完善以案說德、以案說紀、以案說法、以案說責機制,推動形成廉榮貪恥的社會氛圍。
規範申訴復查工作。規範工作程序,對申訴復查復審案件辦理流程進行梳理分析研究,規範辦理程序和文書模板,專門指定一名副主任牽頭的調研指導組具體負責申訴復查工作。凝聚工作合力,將關口前移,積極主動與信訪室配合,第一時間化解信訪矛盾,通過與相關單位協調,與信訪人溝通示證、釋紀釋法、當面答覆。
秉承“創新之審”優良傳統,以豐富調研和制度建設成果提升工作質效
緊扣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案件審理工作聯繫點、紀檢監察紀法研究和實踐基地定位,聚焦改革實踐任務要求,深入調查研究,堅持守正創新,加強制度規範,確保各方面工作高質高效。
當好“直通車”“試驗田”“示範區”。堅持守正創新,在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案件審理室的指導下,圓滿完成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試點工作,圍繞準確運用“四種形態”出台工作指引,推動實踐運用具體化、規範化、實效化。加強對紀法理論和實務的研究,先後完成關於“嚴格違紀、違法、職務犯罪案件證據認定標準”“加強紀法貫通、法法銜接”等調研課題,探索完善差異化證據體系,系統總結全市規範審理指定管轄案件等方面工作經驗,全面提升審理工作規範性、操作性和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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