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就跟本港其他涉國安案件一樣,本案在審訊剛開始時,就已經受到了外國勢力持續不斷的施壓和抹黑,例如派出領事出場“監聽”、威脅制裁香港法官、逼迫海外非常任法官辭職等等。到判決出爐後,美國國會、英國、歐盟仍完全無視案件舉出的大量證據,將“顛覆政權”扭曲成所謂的“言論、集會和政治參與自由”。到近日本案快將判刑,海外反華勢力亦開始蠢蠢欲動,比如國際特赦組織便將正常的審訊過程抹黑成“香港人權崩潰”雲雲。
但即使外國勢力繼續無所不用其極地為亂港分子開脫,也影響不了香港引以為傲的司法水平、影響不了香港專業高質的司法人員、律政司和執法人員。在本案開審逾100日期間,已充分證明外國勢力的施壓完全沒有影響相關人員的法治精神,也影響不了香港的司法獨立。相信在本案的量刑過程中,香港司法人員也會一以貫之,秉持高度專業的精神作出公平公正的裁決。
“35+煽動顛覆案”是香港國安法實施程度的一塊重要試金石,因此絕對不容有失。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就是“一國兩制”的根本宗旨,特區法院全力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更是合理合法,正當正義,不容任何人置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