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屬自保公司是那些專為其母公司提供保險服務的機構。企業成立專屬自保公司,除了經營一般保險業務,自我承保,又可承保市場上難承保的特殊保障項目,集中風險管理。由於專屬自保毋須市場推廣和支付保險中介人傭金,可以較低成本及邊際利潤經營,故可收取較低保費,而母公司也可分享該專屬自保公司所賺取的承保利潤。
過去十年,“一帶一路”倡議為內地企業帶來“走出去”的龐大機遇,但同時也帶來風險和挑戰。內地企業在香港成立專屬自保公司,可為其業務發展和產業做好風險管理。
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航運中心、貿易中心,享有“一國兩制”的獨特優勢,故此在香港成立專屬自保公司,可以承保海外及內地業務,並無地域限制。相關部門可推動多海內外企業在香港設立專屬自保公司,既可貢獻“一帶一路”倡議,幫助內地企業“走出去”,又可幫助強化香港作為國際風險管理中心的地位,對國家、對香港及對保險業的發展都是無往而不利,可謂一舉多得。
目前專屬自保公司在香港成立已享有不少優惠,如享有離岸風險保險業務利得稅百分之五十的扣減。又有專屬的資本制度,厘定訂明資本額時,根據淨保費或有關未決申索的簡單計算方式,資本基礎不少於200萬港元,遠比一般保險公司為低。規管方面也較寬鬆,如豁免在港維持資產的規定,委任管控要員方面只須在委任後通知保監,又豁免須委任核證精算師。
目前香港已有四間專屬自保公司,分別是:中廣核保險有限公司、中海石油保險有限公司、上海電氣保險有限公司,以及中石化保險有限公司,都是內地企業來港成立的。相信在特區政府的推動下,將來會有更多專屬自保公司在香港成立,為自身企業出海作更周全的風險管理。
海運是經濟主要增長來源
施政報告指出,特區政府會大力發展高增值海運和專業業務,包括提供船舶租賃免稅優惠,並為海事保險、船舶管理、代理及經紀業務提供半稅優惠等。政府會推動具潛力或代表性的海運保險業務落戶香港,擴展海運保險產品,並加強與國際海事保險業機構協作,推動海事保險人才培訓,納入更多海事保險考試等。筆者對此非常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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