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23日電/澳門新華澳報21日發表富權文章:柯文哲辭民眾黨主席情勢詭異。以下為文章內容。
台北地方法院昨日發出告示,宣布裁准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聲請解除禁止通信禁令,並證實柯文哲寄出的信件是遞交給民眾黨秘書長的請辭民眾黨黨主席的請辭信。但民眾黨中央卻表示,尚未有收到法院所指的柯文哲請辭信;周榆修還直言,柯文哲只是向法院聲請寄信,但法院准駁的同時,竟然直接幫柯文哲公布信件內容,讓民眾黨覺得非常訝異。不過周榆修還強調,民眾黨也會堅定支持柯文哲捍衛清白,並陪他一起往前走。而民眾黨“立委”張啟楷則表示,很多民眾黨中央緊急應變小組成員都認為柯文哲被政治迫害,傾向不同意黨主席在政治迫害的情況下請辭,將繼續慰留。
這個情勢,頗為詭異。本來柯文哲本月十六日委由律師向台北地方法院遞狀聲請解除“禁止通信”禁令,就是為了向周瑜修寄付辭職信。而台北地方法院在經函詢台北地檢署意見後,認為准許柯文哲專為辭職而對外通信,而且辭職即生效,並不影響檢察官繼續偵查作為,又無勾串共犯證人、湮滅證據之虞,因此准許。但柯文哲辭職的意圖,並非是由周瑜修收到辭職信後對外公開宣布,而是由法院“越俎代庖”地公佈,並在民眾黨中央尚未就是否核准柯文哲辭職請求之前,就自行判定柯文哲的辭職生效,頗有法院要“代替”民眾黨中央作出決定之態。
為何會如此?既有可能是台北地方法院對程序認知有誤,認為既然是柯文哲經過其核准解除“禁止通信”禁令,而且也已經向周瑜修送交柯文哲的辭職信,基於“司法公開”的原因,因而有必要將此公佈於眾;也有可能是台北地方法院擔心民眾黨中央收到柯文哲的辭職信後,為了“保柯保黨”,而隱而不發,因而就主動“越俎代庖”地公佈,“慌死大家唔知”。當然,更是台北地方法院要以此方式來“曲折宣布”,柯文哲即將會被台北地檢署正式起訴,因而柯文哲才會辭去民眾黨主席。
實際上,由於柯文哲的偵查羈押期將於二零二五年一月五日到期,而且依法不能聲請繼續延押,因而檢方勢必要在此之前完成偵查並起草。在此情況下,親綠媒體已經多次披露檢方將要起訴柯文哲的消息,而一些與柯文哲親近的人士在被檢方詢問後也公開表示,或是從被詢問時得知檢方已經掌握到的材料,或是看到檢方出示的材料,都感到檢方已經完全掌握到可以起訴柯文哲的涉嫌犯罪證據,因而檢方必定會在明年一月五日之前甚至在下週,就將會起訴柯文哲。
可能是柯文哲在近期被檢調密集偵訊下,也自知難逃被起訴這一“劫”,而且更自知將被檢方以最重無期徒刑的“違背職務收賄罪”起訴,因而要搶在檢方起訴之前請辭黨主席以求政治止血。當然,也不排除還有另一個目的,就是在檢方起訴之前辭黨主席,在法院審理過程中,被法院認定為不具政治影響力的“一介平民”,從而博取在起訴後不會被羈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