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24日電/澳門新華澳報24日發表富權文章:民眾黨補選黨主席,各有心事在心頭。以下為文章內容。
據多個消息來源顯示,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及政治獻金假帳案,台北地檢署已經撰寫好起訴書,但要等“立法院”今日通過“大法官”人事案後才會舉行記者會宣布,因而最快將會在明日宣布。消息來源稱,起訴書超過三百頁,十多萬字,指控柯文哲涉圖利、收賄、侵占和背信等四大罪嫌,包括依《刑法》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重到無期徒刑的“收賄罪”,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圖利罪”、七年以下期徒刑的“侵占公益款項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違反政治獻金法”,以及“背信罪”等。有熟悉司法制度及程序者分析指出,柯文哲現在六十五歲,遭判有期徒刑一經累加,官司可能拖延三至五年,直到柯文哲將近七十歲的時候才能終審定讞,且定讞後恐被判十年以上徒刑,還得等關到一半才可能假釋,恐怕下輩子都在獄中度過了。何況,柯文哲還另外涉嫌“北士科地上權”、“台智光”、“萬大魚果市場改建”等案,如若也遭到檢調機構偵查並經法院定罪,柯文哲恐怕將會永無翻身之日。
正因為如此,曾經在案發之時自稱“清白”,並堅定表態不會辭去黨主席的柯文哲,在被羈押後與檢調人員“交手”的三個多月中,終於有了自知之明,深知自己將難逃此一“劫”,因而為了避免拖累民眾黨的發展以至留存,特意委由律師向台北地方法院遞狀聲請解除“禁止通信”禁令,以便向民眾黨秘書長周瑜修寄付辭職信。
但直到昨日,周瑜修仍然聲稱尚未收到柯文哲的辭職信。這既有可能是寄信仍然在“走程序”,也有可能是民眾黨已經收到柯文哲的辭職信,但黨內以黨職、黨工為主的“中央派”正在商討危機應變措施,因而使出“緩兵之計”,拖延宣布處理柯文哲辭職後的應變辦法。
實際上,在民眾黨內,對有關應對柯文哲辭職的辦法已經發生激烈的爭論。有主張立即進行黨主席補選的;也有主張不同意柯文哲辭職,要求他繼續以“請假”方式留任黨主席的;亦有“中間落墨”,按照黨章規定,先行由中央委員互推代理黨主席,然後在六個月內補選黨主席的,而即使是這一派也圍繞著“中央委員互推代理黨主席”,分為兩種意見,其中一種是由現屆的中央委員互推,另一種是在二零二五年一月十八日的中央委員會中評委改選後,由新選出的中央委員互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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