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15日電/澳門新華澳報15日發表富權文章:“釘孤枝”能獲成功鍾佳濱有重大“貢獻”。以下為文章內容。
台灣民眾黨發起的“111司法節釘孤枝”集會活動,獲得巨大成功,不但將“挺柯”活動轉變為“反賴”民意,而且也把過去因為各種主客觀原因而導致“互不對盤”的“非綠”以外各色政治政治光譜的勢力聚攏起來,初步組成鬆散的反對民進黨當局的“統一戰線”。民進黨當局不是極為害怕“統戰”一詞嗎?其實民進黨當局就正在以其倒行逆施的惡行,迫使民眾自行“統戰”起來。其實民進黨當局才是遂行“統戰”的最大政治團體。
許多人都說,“111司法節釘孤枝”集會活動之所以能夠獲得巨大成功,除了是民進黨當局對民眾黨前主席實施司法不公而激起民眾的反感這個最主要的原因之外,還有一個極為重要的原因,就是民進黨“新潮流系立委”鍾佳濱,利用其“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的職權,在上週五突然決定改變“立法院”本週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本週一亦即前日的議程,邀請“司法院”、“法務部”率所屬相關單位列席就“號召民眾上街對抗司法審判者為妨害司法公正罪之現行犯?”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這種不但是忤逆民意,而且也暗藏要將參與“111司法節釘孤枝”集會活動的民眾,打成“妨害司法公正罪之現行犯”的“殺機”。這就更為激怒“非綠”團體及群眾,冒著凜冽寒風和冷雨,紛紛前往空曠的自由廣場參與機會,大有“我就系唔聽你支笛,要拉要鎖就來啦!”之慨。
這讓要籍此向其“新潮流系師兄”賴清德“邀功”的鍾佳濱,當堂灰頭土臉。更令鍾佳濱唾面自乾的是,“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集“號召民眾上街對抗司法審判者為妨害司法公正罪之現行犯?”專題報告議程,連被其“綁押上陣”的“司法院”、“法務部”及法學專家林志潔教授,都沒有為其“背書”,反而以婉轉的方式指證“111司法節釘孤枝”集會活動具有一定的正當性及合法性,當堂“啪啪打臉”。
其中“司法院”的報告指出,“號召民眾上街對抗司法審判者”除了有違反《集會遊行法》等相關法律的情形外,應受憲法集會自由權的保障。根據目前“立法院”審議中的《刑法》增修草案,若僅是“號召民眾上街對抗司法審判”,未進而對特定司法人員等具體對象為犯罪或關說等行為的情形,似與各該草案所定各罪的構成要件均有未合,惟若有具體個案,仍尊重法院於個案中的認定及判斷。
而“法務部”則表示,“法務部”對於符合《集會遊行法》所辦理的集會遊行,基於對於表意自由的保障,均予以尊重。但集會遊行中是否涉及相關刑事責任,仍應視具體個案,視號召內容是否涉及恐嚇內容、煽惑他人犯罪、違背法令或抗拒合法命命,號召者有無強暴脅迫意圖、是否已聚眾,是否經命令解散而不解散、是否已構成恐嚇、妨害名譽、妨害公務、侮辱公務員等相關法律之構成要件後,再視相關行為是否構成現行犯或準現行犯判斷。
在“立法院”司法和法制委員會的質詢過程中,有一個“小插曲”。中國國民黨“立委”吳宗憲直批,鍾佳濱當年曾參與過“野百合學運”,而“野百合學運”的其中一個訴求就是抗議“司法不公”。鍾佳濱則辯稱自己“不在現場,在裝甲旅待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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