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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權:“以牙還牙”在野黨再次否決“覆議案”
http://www.CRNTT.com   2025-02-12 11:28:02


  中評社香港2月12日電/澳門新華澳報12日發表富權文章:“以牙還牙”在野黨再次否決“覆議案”。以下為文章內容。

  民進黨當局大搞兩面手法,一方面發動對中國國民黨“區域立委”的全面“大罷免”,挑起朝野對立及撕裂社會,另一方面卻以“院際協調”的名義“擺和頭酒”,聲稱“『國』和萬事興”,但卻渾然拋棄“政治是妥協的藝術”的原理,賴清德當面拒絕接受韓國瑜提出的“煞停大罷免”,及不要對“總預算案”提出“覆議案”的呼籲,卻反而要求韓國瑜不要否決“覆議案”。這種“單邊索求”的無賴行徑,讓在野黨黨團忍無可忍,只能是“你做初一,我做十五”,“以牙還牙”地予以反制:你要求放行“覆議案”,我就偏偏要後繼否決“覆議案”。昨日“立法院”的“院會”,就以六十票對五十一票,決議不通過“行政院”送交的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法案的“覆議案”。預計,倘“行政院”對“總預算案”提出“覆議案”,在野黨黨團也將挾多數議席優勢,予以否決。
  
  防止“濫罷”風潮,國民黨黨團和民眾黨黨團在“立法院”上會期聯手三讀通過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設下兩道“防火牆”,第一道“防火牆”是在“選罷法”中增訂“連署提供身分證影本”,第二道“防火牆”是“提高罷免門檻”,罷免同意票須超過被罷免者當選票數方為通過。
  
  獲通過的“選罷法”修正法案送交“行政院”後,“行政院”在春節連假結束前一天,二月二日傍晚派秘書長龔明鑫到“立法院”貼“覆議”公文,引起社會關注。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立法院”必須在十五天內對“覆議案”進行表決。
  
  昨日,“立法院”院會記名投票表決“行政院”針對“選罷法”所提“覆議案”。“立法院”的一百一十三位“立委”,除民眾黨“立委”林憶君、黃珊珊因在海外未能趕回台灣而請假之外,其餘一百一十一位“立委”都全部出席投票,大有“寸土必爭”之態。但由於民眾黨黨團在開會之前召開記者會,宣布民眾黨六名出席“立委”將全部對“覆議案”投下反對票,因而大勢已定,在投票過程中未見緊張氣氛,而是輕輕鬆鬆地投票。投票結果,六十位“立委”“贊成維持原決議”,即反對“覆議案”;“反對維持原決議”,即贊成“覆議案”為五十一票,“覆議案”遭否決。“立法院長”韓國瑜宣布,原決議予以維持,確定“覆議案”不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案將照“立法院”原決議進行。
  
  這也是本屆“立法院”第三度否決“行政院”的覆議案。值得注意的是,在前兩次“立法院”在對“行政院”提出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修正案等“國會改革”法案等的“覆議案”後,“立法院”有邀請“行政院長”卓榮泰前往作說明並回答“立委”的詢問。但今次“立法院”在表決之前,“立法院”卻沒有邀請卓榮泰列席說明,大有“睬你都傻”的意況。而“行政院”對“覆議案”遭到否決,也只能以一句“不意外”來回應,則有著“無可奈何花落去”的心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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