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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1:台灣歷史教材課程大綱演變歷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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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3:推動台灣融入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的路徑結構圖 |
三、台灣融入中華民族共同體面臨問題的深層原因分析
民進黨當局憑藉“全面執政”的優勢,以“切香腸”方式推進“漸進式台獨”與“去中國化”。在“立法”上,不斷出台凸顯“台灣主體意識”的規定;在歷史文化和教育宣傳方面,削弱“中國”和“中華民族”的意識與元素,捏造“台灣民族”“台灣文化”“台灣歷史”等虛假概念,否認台灣人的中華民族歸屬。這背後有著深層次的歷史、教育及現實因素。
(一)歷史遺留:歷史上的三次“分隔”使台灣民衆在情感上對中華民族產生了距離感
台灣歷史上三次關鍵“分隔”,深刻影響了民衆對中華民族的認同。首先,是明清時期的“政治分隔”。明清時期,台灣從明朝的“海防前哨”變為清朝一部分,雖與大陸保持政治聯繫,但清朝的統治模式及相對獨立的行政體系,使台灣政治與文化逐漸和大陸產生差異。清末,台灣獨特的行政區劃和治理方式,開始影響民衆對中華民族的認同感。其次,是日本殖民時期的“文化隔離”。1895年台灣被割讓給日本,開啓殖民統治。日本推行文化同化政策,強制推行日語教育,打壓中華文化,灌輸日本文化價值觀。這一時期的“文化隔離”,大幅削弱了台灣民衆對中華文化和中華民族的認同,即便殖民結束後,其負面影響仍長期存在。最後,是國共內戰後的“兩岸分治”。1949年,國共內戰結束,“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兩岸形成全方位分治。台灣的“國族”教育政策和社會變革,加深了這種分隔,民衆的“國族”認同與大陸差異日益明顯,中華民族意識向“台灣本土化”傾斜,形成了不同於中華民族認同的“國家”認同。
(二)教育斷代:“去中國化”歷史教育使台灣民衆在文化上對中華民族產生了疏離感
自20世紀90年代起,台灣的歷史課綱經歷了多次變遷,包括“88課綱”“95暫綱”“98課綱”“101課綱”“104課綱”和“108課綱”(見表1)。尤其是“108課綱”完全删除“中國史”,改為強調“東亞史”,意圖切斷台灣與中國的歷史聯繫,推行“台獨史觀”。總體來看台灣歷年歷史課綱呈現出以下四個特徵:一是杜撰“台灣民族論”,構建血緣上的“去中國化”。教科書引入“南島語族”與“有唐山公,無唐山媽”等概念,暗示台灣人大多有平埔族的“南島語族”血統,否定台灣人與中華民族的血緣聯繫。二是美化日本殖民統治,構建歷史觀上的“去中國化”。教科書淡化日本在台灣的徵兵和慰安婦問題,不提台灣人在中國抗戰中的參與,將“日據”改為“日治”,“抗日戰爭時期”改為“二戰時期”。三是修改“國族”認同術語,構建語言上的“去中國化”。教科書中將“國歷”改為“陽歷”,“國字”改為“中國字”,“光復”改為“戰後”,“我國國土面積是3.6萬多平方公里”僅指台灣。四是切斷中華文化的淵源,建構文化上的“去中國化”。講述台灣民間信仰、風俗習慣等文化時,教科書強調其源於台灣“多元文化”,而非中國大陸,否認台灣文化以中華文化為主流的事實。多年的“去中國化”歷史教育,使青少年在文化上對中華民族產生明顯疏離感,年輕一代對中國歷史瞭解片面,對中華民族共同體的認同感被削弱,在文化和歷史認同上逐漸脫節。
[表1:台灣歷史教材課程大綱演變歷程]
(三)當局掣肘:“台獨”分裂勢力干擾使台灣民衆在利益上對中華民族產生了抵觸感
“台獨”分裂分子是中華民族共同體在台灣發展的最大現實阻礙。從李登輝到陳水扁,再到蔡英文和賴清德,他們不斷加劇分裂行徑,企圖切斷台灣與大陸的聯繫,推進“去中國化”,阻礙台灣民衆對中華民族的認同。上世紀九十年代,李登輝推行“兩個中國”和“兩岸是特殊的國與國關係”的分裂路綫,積極扶持“台獨”勢力。2000年陳水扁上台後,拒不承認一個中國原則,主張“一邊一國”。在台灣內部推動“去中國化”的“漸進式台獨”活動,妄圖通過“憲政改造”實現“台灣法理獨立”;在國際上推行“烽火外交”,企圖讓台灣加入衹有主權國家才能加入的政府間國際組織,製造“一中一台”“兩個中國”的局面。2016年蔡英文上台後,拒不承認“九二共識”,實施更為隱蔽的“漸進式台獨”政策,其表面以理性謙卑示外,以不觸碰底綫為掩護,實則通過“切香腸”策略,逐步擴大和深化“去中國化”進程,試圖虛化甚至“偽化”法理上的“一個中國”,以實現“台獨”目標。賴清德上台後公開表明“台獨”立場,宣稱“中華民國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將“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台灣”和“台灣” 等概念等同互換,妄圖為“台獨”正名⑨。這些“台獨”分裂分子通過強化分裂行徑和“去中國化”政策,加劇了台灣民衆對中華民族的抵觸情緒,在經濟、政治和社會各層面給中華民族共同體的發展帶來嚴峻阻力。
四、推動台灣融入中華民族共同體的路徑探索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完善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制度和政策,深化兩岸融合發展”。⑩為推動台灣融入中華民族共同體,可從情感、文化和經濟三個層面探索可行路徑(見圖3)。
(一)以情促融:積極推動兩岸同胞的深度交往交流交融,建立情感共同體,彌合因歷史遺留造成的情感裂隙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不管遭遇多少干擾阻礙,兩岸同胞交流合作不能停、不能斷、不能少。”⑪依據雅斯貝爾斯的“內在的主體間性”觀點,人與人在交往中基於相互尊重、關懷和公共利益互動,實現個人與他人、社會的統一。兩岸同胞交流融合符合這一原則,有助於加深情感聯結。⑫因此,為彌合因歷史遺留造成的情感裂隙,應將推動兩岸同胞的深度交往交流交融作為促進台灣融入中華民族共同體的重要情感路徑。
[圖3:推動台灣融入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的路徑結構圖]
拓展青年交流。設立青年交流營和學術交流項目,為兩岸大學生與青年學者提供跨海學習研討平台,組織領導力培訓與文化交流課程,培育未來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人才,增強兩岸青年共同認同感;大力推動青年志願者服務項目,組織兩岸青年參與社區建設、環保行動,如聯合修復歷史遺址、開展環境清理,增強青年社會責任感與共同體認同;積極推廣文化藝術交流活動,舉辦“兩岸青年音樂節”“青少年藝術創作展覽”,邀請兩岸青年展示作品,激發創造力與文化創新能力,深化情感紐帶。
深化地方合作。推動省市級友好城市建設并深化合作,設立“兩岸友好城市合作基金”,支持如福建廈門與台灣台中在經濟、文化、教育領域的交流合作,組織兩岸市長會議;鼓勵地方政府與民間組織開展跨海合作項目,支持城市規劃、環保等領域合作,如聯合治理水污染、推動綠色城市建設,提升合作深度;支持地方企業與社團進行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在新興產業和技術創新領域開展合作,實現產業互補、資源共享,促進雙方經濟發展與技術進步。
增進民衆親情。簡化兩岸簽注與通行手續,設立“兩岸親情便利通道”,提供便捷探親和旅游服務,支持兩岸居民探親訪友,促進家庭情感交流;定期舉辦跨海文化藝術節、民俗慶典,如“兩岸傳統節日文化節”,組織兩岸民衆共慶,展示中華文化價值,增強文化認同感;建立跨海社區合作網絡,推動社區自治與文化交流,組織志願服務和文化活動,增強民衆對中華民族共同體的歸屬感與認同度。
(二)以文促融:推動中華文化的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形成文化共同體,彌補教育斷代帶來的文化隔閡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指出,“中國式現代化是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協調的現代化”“必須增強文化自信”“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激發全民族文化創新創造活力”。⑩習近平總書記也強調,“兩岸同胞要共同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推動其實現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⑪因此,為彌補因教育斷代造成的文化隔閡,應將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作為促進台灣融入中華民族共同體的重要文化路徑。
弘揚傳統文化。定期舉辦“兩岸傳統文化節”,展示京劇、昆曲、書法等傳統藝術,組織兩岸藝術團體聯合演出,增強文化認同。利用數字技術打造“中華文化數字博物館”,以綫上虛擬展覽展示和保護傳統文化遺產,向兩岸民衆普及傳統文化。在兩岸學校推廣“儒家經典教育項目”,將儒家經典與現代社會需求結合,開設儒家思想課程,培養民衆文化認同感與社會責任感。
創新文化產業。支持兩岸影視合作,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影視作品,提升兩岸影視產業國際競爭力。建設“兩岸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聯動上海、台北文創園區,吸引國際品牌與資本,推動跨界合作與文化產業全球化發展。推動經典文學作品如《紅樓夢》的翻譯與國際推廣,舉辦國際巡展,提升中國文化全球認知度。
培養文化人才。舉辦兩岸青年文化交流大會,開展跨國文化交流項目,促進兩岸青年文化工作者交流,增進對中華文化的共同認知。設立青年文化領袖計劃與文化創意人才培訓項目,組織兩岸青年培訓與實習,提升其國際視野與創新能力,為中華文化全球傳播培養人才。利用數字平台和社交媒體推出“中華文化在綫課程”與“虛擬文化藝術展示”,擴大中華文化全球影響力,讓更多人領略中華文化內涵。
(三)以利促融:加快以新質生產力引領兩岸經濟融合發展,構建利益共同體,消除當局掣肘引發的利益抵觸
馬克思主義認為,“人們為之奮鬥的一切,都同他們的利益有關”⑬。同時,“經濟手段是協調群衆利益的有效方法”⑭。面對“台獨”勢力造成的台灣民衆對中華民族的利益抵觸,運用經濟手段至關重要。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指出,要“健全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體制機制”⑩。發展新質生產力不僅是推動大陸高質量發展的核心要求,也是台商在大陸發展的新方向。因此,為消除因當局掣肘引發的利益衝突,應將以新質生產力引領兩岸經濟融合發展作為推動台灣融入中華民族共同體的重要經濟路徑。
推動高科技產業合作。兩岸應聯合研發高科技產品,如基於人工智能的醫療診斷系統、智能製造解決方案,提升醫療和製造業技術水平;搭建跨境數字經濟平台,如融合阿里巴巴與PChome模式的跨海數字貿易平台,促進數據共享與市場資源整合,實現電商平台無縫對接,提升數字經濟協同效應;加強技術人才交流培訓,組織研討會與培訓班,提升專業能力,促進技術經驗交流。
扶持綠色能源技術創新。共同開發新能源技術,如合作建設大型太陽能發電廠、風電場,以隆基股份與台達電子的合作為範例推動產業發展;推動能源存儲和智能網聯技術創新,如研發高效電池存儲系統、智能電網技術,期待比亞迪與聯發科合作實現突破,優化能源使用效率;建立跨境環境監測體系,聯合開展氣候變化研究,利用大陸環保技術與台灣氣象數據,共同監測治理環境污染。
建設互聯互通的區域經濟平台。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打造橫跨台灣海峽的高效物流通道,改善交通運輸網絡,提升貨物和信息流動效率;促進貿易便利化與金融合作,簡化貿易手續,推動銀行間合作,實施便捷貨幣兌換和資金結算服務,提高經濟活動效率;推動法律和政策框架互認,在投資領域達成更多協議,設立“兩岸投資促進中心”,對接法律政策,提供透明穩定的投資環境。
五、結語
早在1949年,毛澤東就明確指出:“台灣是中國的領土,這是無可爭辯的”,然而,台灣問題較為複雜,“解決它更需要時間”。⑮面對台灣融入中華民族共同體的挑戰,需要從情感、文化和經濟三個層面著手,解決歷史遺留、教育斷代和當局掣肘等問題。在情感層面,應積極推動兩岸同胞的深度交往交流交融,建立情感共同體,彌合因歷史遺留造成的情感裂隙;在文化層面,需推動中華文化的創造性轉化與創新性發展,形成文化共同體,彌補教育斷代帶來的文化隔閡;在經濟層面,要加快以新質生產力引領兩岸經濟融合發展,構建利益共同體,消除當局掣肘引發的利益抵觸。台灣融入中華民族共同體不僅是歷史的必然,更是時代的責任。唯有通過全方位的政策布局,深入開展民意溝通,才能實現兩岸關係的長治久安,築牢中華民族共同體的堅實根基。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歷史進程中,台灣同胞必將參與其中,并發揮重要作用。衹要兩岸同胞攜手共進、共同奮鬥,就一定能够共創中華民族共同體的美好未來,共享民族復興的偉大榮光。
基金項目: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專項任務(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一國兩制’視域下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制度體系研究”(23JD710011)
注釋:
①《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主綫 推動新時代黨的民族工作高質量發展》,《人民日報》2021年8月29日第1版。
②《斯大林選集》(上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64頁。
③[英]安東尼·史密斯:《民族主義:理論、意識形態、歷史》,葉江譯,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17頁。
④胡興東:《時空鏡像下的民族法制史》,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11月,第 389頁。
⑤費孝通:《中華民族的多元一體格局》,《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89年第4期。
⑥《毛澤東選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621—623頁。
⑦《台灣多數民衆認同兩岸同屬中華民族》,《人民政協報》2024年4月27日第5版。
⑧信強、曾楊雪:《民進黨當局對“台灣共同體”的構建及其影響》,《台灣研究集刊》2024年第3期。
⑨王英津:《賴清德“就職演說”充斥著赤裸裸的“台獨”挑釁》,《光明日報》2024年5月23日第3版。
⑩《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人民日報》2024年7月22日第1版。
⑪《習近平著作選讀》(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23年,第238頁。
⑫李慧玲、陳洪連:《以情感認同鑄牢當代青年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新視野》2022年第6期。
⑬《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87頁。
⑭劉耀京:《陳雲決策思想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209頁。
⑮《毛澤東傳(1893—1949)》,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04年,第948頁。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25年4月號,總第328期,P4-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