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台北地檢署在偵辦國民黨青年軍發起罷免民進黨籍“立委”吳思瑤、吳沛憶的“幽靈連署案”涉嫌偽造文書罪時,搜索國民黨台北市黨部,將黃呂錦茹、國民黨台北市黨部書記長初文卿、總幹事姚富文、第一區黨部執行長曾繁川等帶回並聲押;而台北地方法院羈押庭四月十九日審理後,認為初文卿、姚富文涉犯偽造文書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滅證、串供之虞,裁定自當日起羈押兩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黃呂錦茹、曾繁川則犯嫌不足,裁定駁回,二人當庭無保釋放。檢察官對黃呂錦茹部分不服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北地方法院更裁。台北地方法院羈押庭昨日開庭審理,推翻了自己一個星期前的裁決,聲稱為確保後續偵查、審判的順利進行,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科技監控等較輕微的強制處分不足以替代羈押,認為有羈押的必要,因而裁決黃呂錦茹自昨日起羈押兩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邱毅昨日下午在臉書發文表示,黃呂錦茹被收押禁見的消息令人震驚,她已經七十五歲,位高權重、人脈豐沛,而且之前北院認為沒有證據才裁定無保請回,顯然事後是賴清德下達了“必殺嚴令”,造就如今情況。邱毅在臉書上發問:
“黃呂之後,下一個是誰?當然是朱立倫。”邱毅表示,賴清德是肆無忌憚的納粹狂人,他知道國民黨膽小怕事、朱立倫更孬,所以在“四二六”凱道集會前跟國民黨火車對撞,製造威懾效果,朱立倫之後也要出庭應訊,恐怕情況不妙。
邱毅所說的“朱立倫之後也要出庭應訊”,是指台北市警檢機構已經就朱立倫“違法”帶頭在台北地檢署門前集會,寄發掛號信著其到警局說明。而就此事,曾經一度傳說警局將會到國民黨中央黨部“抓人”,導致輿論震驚嘩然。
另一個信號,是宜蘭地檢署前日兵分多路,搜索國民黨宜蘭縣黨部、罷免民進黨籍“立委”陳俊宇案的領銜人李惠玲及推動罷免相關人員的住宅,並將領銜人李惠玲、副領銜人官天德、縣黨部前書記長俞凌傑、黨部一組總幹事陳堅豐、四組汪姓總幹事、黨工李姿慧及黨員夏姓夫婦帶回約談。其中對俞凌傑、陳堅豐以涉偽造文書罪,檢方昨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而夏姓夫婦各以三萬元交保;正、副領銜人李惠玲、官天德分別以二十萬、十五萬交保。
就事論事,該案本來就像檢調機構就“死人連署”分別搜索國民黨高雄市、台南市、新北市屬區及花蓮縣的黨部那樣,是利用“按章辦案”來對國民黨“以罷制罷”進行反撲的“通案”,但卻也有其“特殊”之處,就是宜蘭地檢署檢察官在搜索宜蘭縣黨部時,竟然連準備向“中選會”呈交的“二階罷免連署公文”也一併扣走。該份公文是人民依法領取“二階連署書”的必要文件,若被扣押,根本無法繼續後續的罷免行動。這與“連署偽造案”根本沒有任何關係,檢方無權扣走這張公文。這是赤裸裸的濫用司法,干預與打壓以至“沒收”人民的罷免權。
也正在這時,“中選會”發出新聞稿聲稱,全台五十宗“立委”罷免案中,僅剩罷免民進黨“立委”陳俊宇的團體尚未赴“中選會”領取二階連署格式。此罷免案領表期限為二十七日下午五時三十分前,若未依限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視為放棄提議。
“中選會”究竟是要“提醒”罷免陳俊宇的團體,還是配合宜蘭地檢署扣押罷免陳俊宇“二階罷免連署公文”的行為,要宣布“沒收”對陳俊宇的罷免權?真是耐人尋味。
更荒謬的是,當罷團聲明抗議宜蘭地檢署扣押“二階罷免連署公文”後,宜蘭地檢署還發新聞稿說“未查扣”、“與事實不符”;但罷團出示的扣押物品清單卻寫得清清楚楚,檢察官就改口說是“不小心”把它帶走的。後來,就連“澄清新聞稿”也從地檢署官網默默消失,只剩“搜索行動”的新聞還留在官網上。這就更顯得這是“此地無銀三百兩”,而且表面上是要“沒收”罷團的罷免權,實質上卻是對連帶對準備前往台北參加“四二六”集會遊行的宜蘭縣民眾進行阻嚇警告。
但是,“抽刀斷水水更流,提油澆火火益旺”,民進黨當局這系列等同於“準戒嚴”的行為,將會令到在野陣營感受到“殺到埋身”的威脅,將更為同仇敵愾,凝聚團結,進行反抗還擊,因而相信今日“四二六”集會遊行活動的陣勢,將會很壯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