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政策”之爭的客觀現實
一、各國有關“一中政策”的表述顯示東升西降
中國站在主權國家的立場,“一個中國”是其核心利益與基本原則,是與任何國家建交的基礎,也是衡量各國政府所奉行的“一中政策”與中國的“一中原則”是否一致的最鮮明標尺。
前些時候新加坡學者初步總結目前各國對“一個中國”的政治表述,基本有下列九種方式:
第一種:全面接受中國官方對外版的三段論,總計有51個國家;
第二種:僅“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的主張”。有9個國家;
第三種:用詞是“注意到中國的立場”。共16個國家;
第四種:有4個國家用詞是“理解與尊重”;
第五種:僅俄羅斯,用詞是“尊重并支持”;
第六種:僅用“尊重”來表述。包括日本等3個國家;
第七種:美國的表述,其用詞與第二種類似,用“承認”。不過美國承認的是中國的立場,而不是其他國家使用的“主張”一詞;
第八種:衹提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但未對台灣有所著墨。共有41個國家;
第九種:既沒有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唯一地位,也不提台灣歸屬。總計有27個國家。
歸結以上表述,不包括美國,共計有152個國家政府以9種方式,公開承認“一中原則”下的“一個中國”的立場,這是當今國際大格局中客觀的現實,決不是所謂的世界唯一的“超級大國”可輕易抹殺,甚至否定的。這也充分表明“一中原則”深入人心,中國的國際地位日益鞏固、不斷提升。
在美國“一中政策”的慫恿、唆使下,島內“台獨”勢力的“去中國化”一天都沒有消停。大陸堅決反對“台獨”的分裂行徑也一天沒有停止。總結大陸懲戒“台獨”主要有五種模式:
(一)WHA(世界衛生大會)模式,這種模式就是將台當局擋在國際組織會議門外的模式
2016年5月,WHA在日內瓦召開,台灣當局未獲參會邀請函,被“擋在門外”。WHA表示,中國身為世衛組織會員國,可全權決定此議題,嚴禁台當局在沒有與中國大陸協商的情況下出席國際組織相關會議。
(二)“斷交模式”
2017年6月,巴拿馬宣布與台灣“斷交”。巴拿馬總統表示,其實早在2010年巴拿馬就想與中國建交。但當時中國大陸的說法是,考慮到當時兩岸關係正處在回暖期,建交時間適當後移。
(三)尼日利亞模式
2017年1月,非洲人口最多的國家尼日利亞宣布,已經要求台灣駐該國機構更名、減少人員并遷出首都。尼日利亞此舉使台灣在境外為數不多的掛“中華民國”旗號的機構進一步縮減。實質就是“去官方”。
(四)斐濟模式,就是“撤離機構”模式
2017年5月10日,太平洋島國斐濟駐台灣代表處撤館。台當局曾請求能留下1至2人,但斐濟當局態度非常堅決,1個不留。
(五)越南模式
越南在“一帶一路”的合作會議上,明確宣布支持“一中原則”,反對各種形式的“台獨”,支持兩岸的和平交往,支持中國實現國家統一。像這樣明確表示被稱為“明白宣示”。
無論是世界各國群起紛紛發表對“一中原則”的表述,還是“一中原則”落實到懲戒“台獨”的五種不同模式,都說明了一個不爭的事實,美版“一中政策”從一開始就包藏禍心,經這些年不斷變化,挖了越來越多的陷阱,事實上已虛化、抽象、掏空了最初的“一中政策”。世界上越來越多的國家逐步看清了美版“一中政策”的真正目的,首肯并支持中國的“一中原則”。
二、認清“一中政策”的三個誤區
(一)最近以來美國有一個值得高度關注的新動向,即將美方的“一中政策”同中方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相并聯,相掛鈎,不擇手段加以篡改,將中方和平解決台灣問題作為“一中政策”的核心內容,渲染中美的終極目標一致。這個誤區具有極大的迷惑性,很容易迷惑天真善良的人們。
這個問題的關鍵在於美方強行把中國政府解決台灣問題僅僅限定於和平手段。而當今的現實是,由美國支持的“台獨”勢力在島內持續推動“去中國化”,台海情勢處於極其複雜嚴峻的狀況。不反對、不打擊、不粉粹“台獨”的圖謀,而衹是一味鼓吹所謂的“和平解決”台灣問題,到頭來最受傷害的必定是兩岸同胞,乃至國家統一的大業。
(二)這些年尤其是當今時段,美國政要一再公開表態“不支持‘台獨’”。時至今日島內仍有智庫認為,“不支持‘台獨’”與“反對‘台獨’”僅“一步之差”。
其實不管從哪個角度,“不支持‘台獨’”與“反對‘台獨’”絕不可能是“一步之差”。正如中國的許多網民所說,“不支持台獨”與“反對台獨”兩種提法有本質區別。在對待這一涉及中國核心利益的台灣問題上,美國的表態始終顯得含糊其辭,僅僅停留在“不支持台獨”的模糊立場上,卻對明確而堅定的“反對台獨”立場避而不談。這種微妙的措辭差異,實則透露出美國在“一中原則”上的態度曖昧。明確聲明“反對台獨”,無疑是對“一中原則”的守護,它代表的是一種清晰、無保留的立場,與美國的模糊策略形成了鮮明對比。這種差異不僅體現在言辭上,更深刻地影響著實際效果。
美國之所以不願改口、拒提“反對台獨”,其背後的算計可謂精明。一方面他們將改變說法的可能性當作一種籌碼,企圖在與中國的交往中討價還價,謀求更多利益;另一方面這種模糊態度也為他們繼續實施遏華策略提供了空間。無論是高官竄台、對台軍售,還是軍艦在台灣海峽的挑釁性“自由航行”,都成為了他們手中的“遏華利器”。然而,若美國真心希望改善中美關係,就必須拿出實際行動,明確反對“台獨”,停止對台軍售,轉而支持中國的和平統一大業。這不僅是對國際法則的尊重,更是對兩岸民衆共同期盼的最佳回應,是中美關係走向健康穩定發展的必由之路。
(三)美國在台灣問題上,一再貌似“公正”地強調“反對任何一方片面改變現狀”。
很明顯,長期以來美國在台海問題上以所謂“公正”的姿態出現,“反對任何一方片面改變現狀”,而認定的標準完全由美國說了算。民進黨操弄的任何“去中化”行徑、分裂中國圖謀,美國從來都沒有聲音。而中國大陸“推進兩岸統一”動作,美國都第一時間跳出來加以反對,叫嚷“反對片面改變現狀”。換句話說,美國不認為民進黨分裂活動是“台獨”、是“片面改變現狀”,慫恿民進黨完全可以放開手腳去幹。以此標準衡量,哪還有“公正”可言?
“原則”與“政策”之爭的未來趨勢
一、預測“一中原則”與“一中政策”之爭的未來趨勢,近8年來的發展態勢很能說明問題。這裡有一組數據引人注目。8年前蔡英文剛上台之時,台灣擁有22個“邦交國”。時至2024年1月15日,這個數字直滑到僅剩12個,整整減少了10個。這組數據清楚地說明,與中國建交,與台灣“斷交”,是長期以來順應國際大格局的全球主流,是任何政治勢力無法阻擋的。美國所一再玩弄的“一中政策”不得人心。若在日後“中華民國”零“邦交”,即表明全世界任何一個主權國家都不承認“中華民國”的“合法存在”,都不承認其擁有所謂的“主權與治權”。在這種情況下,台灣就將實質處於被聯合國所有的成員國共同封殺、抵制、制裁的狀態,得不到任何一個主權國家認同。屆時,民進黨當局將首創21世紀全球極端孤立記錄。而美國學者經研究進一步認為,無論是根據理論分析,還是針對客觀現實,假以時日台灣“邦交”清零絕不是天方夜譚。
二、隨著美國在經濟、金融等領域越來越依賴中國,隨著中美關係、兩岸關係越來越複雜嚴峻,特朗普隔屆主政之後的美方有沒有興趣或會不會與中方協商簽署中美第四個聯合公報?這是國際各界極其關注的重大問題。若有可能簽署,原先三個聯合公報沒有談及的,或雖談及卻沒有明確結論的若干重大問題中,以下兩個問題尤顯重要:
(一)美國不再視“中華民國”為一個“國家”,卻以“與台灣關係法”為“準則”,把台灣視作一個“類國家”來對待。認其“合法性”基礎在於“憲法”沒有中斷,“正當性”基礎在於行使“民主”選舉程序。根據衆所公認的主權國家的法理定義,僅有這兩個“理由”就能站得住腳嗎?中美第四個聯合公報必須對台灣不是“類國家”有一個明確論斷。
(二)1982年8月17日中美第三個聯合公報發表。美國政府在公報中有一段極為引人注目的聲明:“它不尋求執行一項長期向台灣出售武器的政策,它向台灣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數量上將不超過中美建交後近幾年供應的水平,它準備逐步減少對台灣的武器出售,并經過一段時間導致最後的解決。”這段為中方最為關注的措辭明顯包含了兩部分內容,既有清晰部分,即美對台軍售將會逐漸減少,直至停售;又有模糊部分,即僅提經過一段時間,這段時間究竟多長,沒有明確限定。美方的英文文本中措辭含糊。關於“最後解決”的“問題”的含義,英文文本為“this issue”。按中方的正確理解,此處條文所指的是美國“最後停售”武器;而美方後來的解釋卻是,該條文所指的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台灣問題的“最終解決”。美方故意歪曲公報條文的正確涵義,硬行將條文解釋成美國對台軍售終止之日,要待台灣問題“最終解決”之時,從而為其向台灣繼續出售武器尋找到所謂的“法律依據”。第四個聯合公報必須對美國最終停止軍售台灣有明確時間表。
雙方對上述兩項條文談不談是一個問題,談得成功不成功卻是另一個問題。但談總比不談要好。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25年6月號,總第330期,P51-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