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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權:民進黨果然祭出“走路工”式奧步劣招
http://www.CRNTT.com   2025-07-18 11:31:14


  中評社香港7月18日電/澳門新華澳報18日發表富權文章:民進黨果然祭出“走路工”式“奧步”劣招。以下為文章內容。

  “說曹操,曹操就到”!筆者前日以《慎防民進黨祭出“奧步”手段再演“走路工”事件》為題,分析民進黨及其側翼團體,可能會在七月二十六日的“罷免”進入“民調封關”之後至進行投票之前的這段期間,使用其慣用的“奧步”策略,以類似“走路工”事件的手法,來迷惑選民,操擾選民的投票抉擇,國民黨陣營應當吸取教訓,時刻警惕民進黨及其側翼團體祭出的“奧步”手段,一發現露頭就打,不讓其有任何蔓延發酵的機會。而在昨日,民進黨就果然是操作了兩起類似“走路工”事件的“奧步”手段。
  
  其一,是民進黨“立委”王義川昨日在Threads貼出一張照片,指控桃園市中壢區在發放“罷免”該選區國民黨“立委”魯明哲的“罷免公報”時,竟然夾放魯明哲的反罷文宣,並質疑桃園市選委會行政不中立。
  
  “見到風就是雨”,一眾民進黨高層人士,如“執到寶”,紛紛發聲“譴責”國民黨,並責令檢調機構及“中選會”必須立即介入,以法律嚴懲。其中民進黨中央秘書長林右昌聲稱,國民黨用非常卑劣手段干擾罷免活動進行,魯明哲選區不同意罷免的宣傳品居然是跟“罷免公報”放在一起、投遞到民眾信箱,這是非常不當行為,也違反選舉公平原則,這到底是誰允許、授權、指使的?桃園市政府選委會責任,應該要立即查明、懲處,不要讓不當作為破壞台灣民主、影響選舉公平性。
  
  而曾任民進黨中央黨部發言人、蔡英文競選總部法務主任的執業律師黃帝穎,也發文恐嚇稱,“桃園市長張善政麻煩大了,『投票公報』夾帶反罷免文宣違反《選罷法》,最重處三年徒刑”,他解釋,桃園市派發“投票公報”竟夾帶國民黨“立委”魯明哲的反罷免文宣,明顯“公器私用”,因而不僅違反“行政中立”的行政責任,更是觸犯了《選罷法》第五十條有關“『中央』及地方政府各級機關於公職人員選舉競選或罷免活動期間,不得從事任何與競選或罷免宣傳有關之活動”的規定,處機關首長或其代理人、受其指示之人等相關人員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作為發起“罷免”魯明哲“立委”職務的罷團“破蛋除魯”,也“理所當然”地發聲譴責,痛批這是公然踐踏民主程序,破壞選舉公平。
  
  此事態非同小可。雖然人們都認知到,王義川是屬於“山草藥—噏得就噏”的政治人物,但畢竟他所指的情況,將不但令民進黨及其支持者更為增添對國民黨“立委”魯明哲的“反感度”以至“仇恨度”,在七月二十六日都湧出來對其投下“同意罷免”票,使其丟失“立委”議席,並在四年內不得參選同一公職,而且還有可能連累國民黨籍的桃園市長張善政,及市政府的相關機構負責人,還有由市長指派的中壢區長,都將會“吃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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