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振興資金管得好不好,群眾最有發言權。自治區紀委監委在嚴肅懲治群眾身邊“蠅貪蟻腐”的同時,注重健全制度機制,借助群眾監督力量,全面提升資金管理效能。
圍繞自治區紀委監委構建小微權力監督制約機制工作部署,東烏珠穆沁旗紀委監委積極探索新思路。針對案件查辦和調研督導中發現的突出問題,該旗紀委監委通過公開嘎查幹部履職清單和權力運行流程,以“清權、曬權、督權”的方式,讓群眾看圖辦事、幹部按圖履職。為進一步破解草原地廣人稀、基層“熟人社會”等監督難題,該旗紀委監委還建立“碼上監督”等機制,實現群眾反映“一鍵直達”,更加有力防範基層“微腐敗”。
據瞭解,以前對嘎查的信訪舉報數占東烏珠穆沁旗信訪舉報總數的三分之一,其中大部分都是因小微權力失範、信息公開不到位所致。相關公開機制實行以來,90%以上鄉村振興資金使用問題得以就地解決,實現讓問題發現在基層、解決在一線。
結合東烏珠穆沁旗經驗,自治區紀委監委聚焦鄉村振興資金使用暴露出的共性問題、深層次問題,查找制度短板、監管盲區,堅持織密監督網絡,完善監督體系,全面提高監督水平,保障鄉村振興資金每一分錢都花在刀刃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