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省委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設立,負責統籌協調全省國際追逃追贓工作。僅3個月後,廣東省第一名“百名紅通人員”吳權深被緝捕歸案;2018年6月,“百名紅通人員”賴明敏主動回國投案,這是監察體制改革後全國首名歸案的“百名紅通人員”;2022年5月,在全國率先與有關單位建立防逃預警協作機制,不斷築牢防逃堤壩;2023年6月,追回黨的二十大後全國首名歸案的“百名紅通人員”郭潔芳;2023年12月,在全國率先制定實施境外證據調取工作指引;2025年7月,追回出逃時間最長的“百名紅通人員”梁錦文。
十年來,廣東追逃追贓工作彰顯了“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決心意志,扭轉了過去一些腐敗分子“貪了就跑、一跑就了”的狀況,推動全省反腐敗工作形成有效閉環。
一體推進追逃防逃追贓,助力打好反腐敗鬥爭攻堅戰、持久戰、總體戰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強調:“深化反腐敗國際合作,一體構建追逃防逃追贓機制。”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對“健全追逃防逃追贓機制”作出重要部署。廣東一體推進追逃防逃追贓,不斷豐富追逃手段,強化對腐敗分子的高壓震懾。經過持續接力、久久為功的艱苦努力,越來越多外逃人員陸續被緝拿歸案或主動投案。
經深入的思想工作,“百名紅通人員”張勇光等人主動回國投案並退贓;在中央主管部門統籌協調和有關國家協助下,依法從境外緝捕遣返“紅通人員”屈健玲等重點外逃人員331人;加大對侵害群眾利益的“蠅貪蟻腐”追逃力度,堅決追回農村基層幹部蘇某某、馮某某等,以及侵吞學生教材貨款後外逃的基層國企負責人宋某某等。
人要歸案接受法律懲處,錢也不能留在境外。十年來,廣東綜合運用規勸退繳、違法所得沒收程序、執法司法合作等手段追繳贓款,強化對涉腐洗錢行為的打擊懲處,力爭做到境內贓款“藏不住、轉不出”,境外贓款“找得到、追得回”。在江門市外逃人員楊某某的追逃追贓工作中,辦案機關不僅促其回國投案,還依法追繳相關涉案贓款近3億元;湛江市外逃人員楊某某外逃後死亡,辦案機關完善證據鏈條,依法運用違法所得沒收程序收繳其涉案贓款;東莞市一領導幹部黃某某通過他人離岸賬戶收受贓款4000多萬元,省紀委監委對其嚴肅查處並成功追繳相關涉案款……多管齊下、應追盡追、顆粒歸倉,決不讓外逃腐敗分子在境外揮霍不義之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