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外逃案件暴露出來的問題,廣東強化系統觀念,統籌做好“前後半篇文章”,以案促改促治,管住“人”“證”“錢”,不讓查辦案件的代價白付。該省紀委監委推動有關部門加大對公職人員出國(境)證照管理和涉外行為監督;強化防逃工作合力,省追逃辦與有關單位建立有關預警協作機制,依法從嚴監管、主動監管;該省紀檢監察機關把防逃要求貫穿職務犯罪案件調查全過程,及時採取有關法律措施,成功挫敗一批違紀違法人員的外逃企圖。
不斷提高規範化法治化正規化水平,為全國追逃追贓和反腐敗工作大局貢獻力量
“上個月剛跑,這個月就被外國警方抓捕,自己以身試法真無知!”當飛機落地,外逃東南亞某國的邵某禁不住感嘆。該案從情報共享、境外緝捕到押解接收,廣東高質高效做好各項工作,促成將邵某快速遣返。
近年來,在上級領導下,廣東不斷拓展深化反腐敗對外交流合作,有力推動個案合作。此外,還多次配合上級和其他省份開展有關涉外工作,依法辦理外方提出的執法合作事項,為全國、全球反腐敗治理作出貢獻。一系列緊密合作,帶來了立竿見影的成效:79天內追回滯留境外的劉某某、48天內追回負隅頑抗的邵某、28天內追回聞風出逃的宋某某……
同時,廣東始終堅持法治思維法治方式,對內銜接司法,對外對接國際規則,不斷提高規範化法治化正規化水平。在嚴格執行有關涉外法律法規的同時,堅持守正創新,制定實施境外證據調取工作指引,明確境外證據調取工作的基本原則、程序和方法,確保調取的境外證據合法真實、完整有效,推動追逃追贓手段法治化日益成熟。
將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省紀委監委加強與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溝通會商,對有主動回國投案和認罪退贓意願的,研究提出法律適用意見,既保證嚴格依法,又體現寬嚴相濟。“百名紅通人員”常征主動回國投案後,依法受到寬大處理。在政策感召下,與常征同案外逃的“百名紅通人員”孔廣生主動回國投案,實現了政治效果、紀法效果與社會效果有機統一。
落實憲法和監察法規定,2021年7月廣東省監委首次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告開展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專項工作,並指導市、縣兩級監委穩妥有序完成向同級人大常委會報告專項工作。在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支持下,省監委和各地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職、優勢互補、形成合力,不斷推動追逃追贓工作取得更大戰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