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8日電/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二級教授高聖惕、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博士研究生蘆斌洋在中評智庫基金會主辦的《中國評論》月刊334期發表專文《“法理台獨”路徑下對聯大第2758 號決議的曲解》。作者認為,聯合國大會第 2758號決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聯合國代表中國的合法權利,將蔣介石的代表從其非法佔有的席位逐出,全面否定了“一中一台”的論調。偏綠學者卻基於“台灣法律地位未定論”曲解該決議,聲稱其“未處分台灣地位”、“否定蔣介石集團1949-1971年佔領台灣的合法性”和“不妨礙台灣入聯”,旨在為“人民自決”和“法理台獨”鋪陳基礎。本文釐清“法理台獨”的國際法路徑,指出曲解第2758號決議有悖事實和法律之處,強調“台灣光復節”的國際法意涵。文章內容如下:
一、前言
美國將戰略重心轉向亞太後,加速“國際化”台灣問題,掏空一中原則,硬推“兩國論”。2025年2月4日,美國代表在世界衛生大會(WHA)妄稱“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並未排除台灣有意義參與聯合國系統,不能成為排除台灣的基礎”。2025年4月23日,美國首次在聯合國安理會指責中國大陸“誤用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而孤立台灣。2025年7月21日美國眾議院通過所謂“涉台地圖法案”,禁止美國國防部製作和展示將台澎金馬描繪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分的地圖。台灣當局則積極配合,賴清德在2024年9月24日表示 “台灣與中國互不隸屬”,還妄稱中國大陸“扭曲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並與一中原則不當連結,宣稱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無權參與聯合國體系和其他國際場域”。①這些說法突顯“台灣地位和歸屬”是討論第2758號決議的關鍵。台當局曲解第2758號決議的目的是鋪墊“法理台獨”的“國際法路徑”和強化台灣的“國際能見度”,可能對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及和平發展產生負面影響。本文將析論偏綠學者“兩國論”的國際法路徑,討論第2758號決議在“法理台獨”當中的角色並指出其法律和事實的誤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