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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航女空服員製服。(照:華航航空粉專) |
中評社台北8月2日電/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日前向人權委員會陳情,多數國籍航空限制女空服員穿著裙裝、妝髮服儀嚴格規範,是強烈“物化女性”的性別歧視。經過上月23日委員會決議,認為國籍航空公司空服員服儀規範構成《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所禁止的性別歧視,建議政府應積極履行CEDAW之國家義務,督促國籍航空公司儘速增加女性空服員褲裝制服選項。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於2023年8月向人權會申訴,多數國籍航空公司限制女性空服員須穿著裙裝制服、絲襪、跟鞋、妝髮等服儀規範。申訴人指出,女性空服員在勤前準備時,要比男性花更多時間化妝,變相縮短休息時間,還會增加自費購買化妝 的額外開銷。女性空服員如未符合規定,航空公司會復檢,此類多項針對女性空服員的服裝儀容規定,都是強烈“物化女性” 的行為,是嚴重的性別歧視,違反CEDAW,亦恐影響緊急應變能力,且容易曝光。
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經人權會調查發現,國籍航空公司對男女空服員的服儀規範確有區別,且對女性空服員妝髮容貌有多項細節要求;而不論是將服儀表現列入獎懲或考核項目,或是透過繁瑣的檢查和管考來執行服儀要求,已造成女性空服員絕對或相對不利的後果和影響,也加深社會的性別刻板印象。此外,女性空服員飛安訓練時係著褲裝而無裙裝的緊急應變經驗,制服鞋襪樣式又使女性承受較高跌倒、性騷擾、遇火易燃等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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