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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國昌指出,依照舊法至少要有六位大法官參與評議。“今天,這五位綠色大法官親手拆了‘憲法法庭′”。(黃國昌臉書) |
中評社台北12月19日電/針對“憲法法庭”19日宣判去年底三讀通過的《憲法訴訟法》“違憲”。台灣民眾黨主席黃國昌19日痛斥,這5位大法官認為新的“憲訴法”“違憲”,卻連舊法都不遵守?舊法規定最起碼要有6位大法官參與評議,今天“憲法法庭”被這5位綠色大法官自己給拆了!
“立法院”去年12月20日三讀修正通過《憲訴法》部分條文,“憲法法庭”作成判決除另有規定,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而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不得低於9人。“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司法院”設大法官15人,其中7名大法官由於任期,2024年10月31日卸任,目前僅8名大法官。
“司法院憲法法庭”被實質癱瘓1年,如今有5名大法官決定不受《憲訴法》新條文的限制,宣告《憲訴法》修法過程違反正當程序、內容違反權力分立原則,牴觸“憲法”,自宣告起失去效力,象徵“憲法法庭”將可“復活”。然而另外3名大法官未出席評議,但事後共同提出不同意見書,直指5名大法官召開的“憲法法庭”不符合《憲訴法》修正案的新規定,“判決當然無效”。
黃國昌19日在臉書發文痛批,“台灣正邁向綠色獨裁”。五位綠色大法官聲稱去年修正的《憲訴法》要求最低人數的修正是“違憲”的,所以主張他們不受新法的拘束。這種態度,根本已經步上賴清德的後塵,不僅不是“憲法”守護者,而是帶頭“違憲”的作亂者!
黃國昌指出,更離譜的是,即使是按照修正前的《憲法訴訟法》規定:“判決,除本法別有規定外,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也就是,依照舊法,也至少要有六位大法官參與評議才能判決。結果,這五位綠色大法官連舊法都不願遵守,這不僅是自打臉,根本就是擺出一副“我說了算”的獨裁嘴臉!
黃國昌批評,“今天,這五位綠色大法官親手拆了‘憲法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