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著力穩市場主體保就業,加大宏觀政策實施力度。完善減負紓困等政策,夯實經濟穩定運行、質量提升的基礎。
實施新的組合式稅費支持政策。堅持階段性措施和制度性安排相結合,減稅與退稅並舉。一方面,延續實施扶持製造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減稅降費政策,並提高減免幅度、擴大適用範圍。對小規模納稅人階段性免征增值稅。對小微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100萬元至300萬元部分,再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各地也要結合實際,依法出台稅費減免等有力措施,使減稅降費力度只增不減,以穩定市場預期。另一方面,綜合考慮為企業提供 現金流支持、促進消費投資、大力改進增值稅留抵退稅制度,今年對留抵稅額實行大規模退稅。優先安排小微企業,對小微企業的存量留抵稅額於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還,增量留抵稅額足額退還。重點支持製造業,全面解決製造業、科研和技術服務、生態環保、電力燃氣、交通運輸等行業留抵退稅問題。增值稅留抵退稅力度顯著加大,以有力提振市場信心。預計全年退稅減稅約2.5萬億元,其中留抵退稅約1.5萬億元,退稅資金全部直達企業。中央財政將加大對地方財力支持,補助資金直達市縣,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加強資金調度,確保退稅減稅這項關鍵性舉措落實到位,為企業雪中送炭,助企業煥發生機。
加強金融對實體經濟的有效支持。用好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增加支農支小再貸款,優化監管考核,推動普惠小微貸款明顯增長、信用貸款和首貸戶比重繼續提升。引導金融機構準確把握信貸政策,繼續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行業企業給予融資支持,避免出現行業性限貸、抽貸、斷貸。發揮好政策性、開發性金融作用。推進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加快稅務、海關、電力等單位與金融機構信息聯通,擴大政府性融資擔保對小微企業的覆蓋面,努力營造良好融資生態,進一步推動解決實體經濟特別是中小微企業融資難題。
推動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清理轉供電環節不合理加價,支持地方對特殊困難行業用電實行階段性優惠政策。引導大型平台企業降低收費,減輕中小商戶負擔。進一步清理規範行業協會商會、中介機構等收費。要開展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整治行動,建立協同治理和聯合懲戒機制,堅決查處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要加大拖欠中小企業賬款清理力度,規範商業承兌匯票使用,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要帶頭清欠。餐飲、住宿、零售、旅遊、客運等行業就業容量大、受疫情影響重,各項幫扶政策都要予以傾斜,支持這些行業企業挺得住、過難關、有奔頭。
落實落細穩就業舉措。延續執行降低失業和工傷保險費率等階段性穩就業政策。對不裁員少裁員的企業,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明顯提高中小微企業返還比例。今年高校畢業生超過1000萬人,要加強就業創業政策支持和不斷線服務。做好退役軍人安置和就業保障,促進農民工就業,幫扶殘疾人、零就業家庭成員就業。深入開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增強雙創平台服務能力。完善靈活就業社會保障政策,開展新就業形態職業傷害 保障試點。堅決防止和糾正性別、年齡等就業歧視,著力解決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突出問題。增強公共就業服務針對性。繼續開展大規模職業技能培訓,共建共享一批公共實訓基地。使用1000億元失業保險基金支持穩崗和培訓,加快培養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的急需人才,讓更多勞動者掌握一技之長、讓三百六十行行行人才輩出。
(三)堅定不移深化改革,更大激發市場活力和發展內生動力。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係,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構建高水 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加強高標準市場體系建設,抓好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試點,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圍繞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持續推進“放管服”改革,對取消和下放審批事項要同步落實監管責任和措施。繼續擴大市場准入。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加強數字政府建設,推動政務數據共享,進一步壓減各類證明,擴大 “跨省通辦”範圍,基本實現電子證照互通互認,便利企業跨區域經營,加快解決群眾關切事項的異地辦理問題。推進政務服務事項集成化辦理,推出優化不動產登記、車輛檢測等便民舉措。強化政府監管責任,嚴格落實行業主管部門、相關部門監管責任和地方政府屬地監管責任,防止監管缺位。加快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化監 管體系,實現事前事中事後全鏈條全領域監管,提高監管效能。
抓緊完善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涉外領域監管規則,創新監管方法,提升監管精准性和有效性。深入推進公平競爭政策實施,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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