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雙方同意通過靈活方式保持兩黨兩國高層密切接觸的傳統,就雙邊關係的重大問題和國際地區形勢及時交換意見,加強對中越關係發展的引領和指導。發揮好中越雙邊合作指導委員會的協調作用,推動落實雙方高層共識。有效落實2016-2020年兩黨合作計劃,辦好兩黨高層會晤、理論研討會,推進兩黨團組交流和幹部培訓合作,繼續推動地方黨組織交流合作。加強中國全國人大和越南國會、中國全國政協和越南祖國陣線之間的友好交流合作。
五、雙方同意繼續加強外交、國防、安全和執法領域交流合作。落實好此訪期間簽署的兩國外交部關於加強新形勢下合作的協議,保持兩部領導經常性接觸和對口司局交流。落實好2025年前國防合作共同願景聲明,用好國防部直通電話,辦好邊境高層會晤、防務安全磋商。發揮好合作打擊犯罪會議、戰略安全對話機製作用,加強在反恐、打擊跨國犯罪、出入境管理和網絡安全等領域合作,配合保障各自國家舉辦的重大國際會議和政治活動安全。推動《中越引渡條約》早日生效。辦好兩國海軍、海警北部灣聯合巡邏、艦船互訪及海上聯合搜救訓練,加強兩軍和兩國執法部門業務交流。
六、雙方同意加強配合,採取各項有效措施,共同推動經貿、產能與投資、基礎設施、貨幣金融領域合作持續健康穩定發展。
(一)發揮中越經貿合委會及相關合作機制的作用,推動雙邊貿易平衡發展。落實好《農產品(8.650, 0.03, 0.35%)貿易領域合作諒解備忘錄》,優先開展越南乳類及乳製品輸華的准入評估工作。加快履行各項法律程序,對越南部分水果開放市場;開展包括大米、木薯在內的農林水產領域合作。按照平等互利、尊重各自主權獨立和領土完整的原則,在符合雙方法律規定和國際慣例的基礎上,加快商簽《中越跨境經濟合作區建設共同總體方案》。中方願為越南在重慶、杭州貿易促進機構開展工作提供便利,並繼續為越南在華有關地方增設貿易促進機構創造便利條件。
(二)推動投資與產能合作早日取得新進展,鼓勵代表中國先進技術和發展水平的企業赴越南投資符合越南需要和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項目。
(三)在符合各自利益、能力和條件的基礎上,加快商簽對接“一帶一路”倡議和“兩廊一圈”框架合作備忘錄。發揮陸上基礎設施合作工作組在提升兩國互聯互通中的作用。按計劃積極推進中越陸上基礎設施合作交通領域和能源領域五年規劃研究和編制工作,推動河內輕軌2號線(吉靈-河東輕軌)項目如期完工,盡早完成老街-河內-海防標準軌鐵路規劃編制工作。指導雙方企業盡快解決合作項目中存在的問題和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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