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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勢下開展兩岸民間交流的思考
http://www.CRNTT.com   2021-01-25 00:13:55


  中評社╱題:新形勢下開展兩岸民間交流的思考 作者:王貞威(廈門),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政治所助理教授、民進黨研究中心副主任;劉南彥(廈門),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政治所研究生

  “反滲透法”是民進黨當局2019年底所推出的一個“專法”,同所謂的“國安五法”一樣,該法將中國大陸及港澳地區列為“境外敵對勢力”,並規定台灣民眾不得受“滲透來源”的指示、委託或資助,從事一系列政治活動,違者將受到嚴懲。台當局系列修法大幅限縮台胞台商與大陸交流合作的意願和自由,勢必衝擊兩岸關係。加之疫情的影響,兩岸關係進入更為複雜嚴峻的新形勢。

  一、兩岸民間交流現有作用與成效

  以台商為“兩岸族”重要代表,以各類台胞組織為紐帶,兩岸民間交流在過去30餘年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無論在交往規模和交往品質上都取得了重大突破。

  (一)經濟是兩岸關係發展的基礎,而台商則是兩岸經濟關係的紐帶。台商在大陸改革開放以及現代化建設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也是兩岸關係交流的先行者和穩定器。兩岸大量的經貿互動很大程度上是由台資企業發起的經濟活動。1987年台灣解除“戒嚴”和“外匯管制”後,兩岸關係迅速升溫,1988年大陸公佈《關於鼓勵台灣同胞投資的規定》後,法律政策的保障以及台灣官方在1990年1月正式開放台商有條件間接對大陸投資,帶來了台商赴陸投資的浪潮。台商對大陸投資的規模從1991年開始提升,到2010年達到146億美元的高峰。根據台陸委會的統計,從2008年至2019年總計台商對大陸投資金額達1216.6億美元。台商帶著訂單赴陸設廠,利用大陸充裕的勞動力,從對大陸出超的龐大金額中獲利;同時台資企業大規模的生產為大陸創造了就業機會,帶動大陸生產技術的精進。①例如在這一波西進潮中入駐東莞的第一家台資企業台達電,成功帶動了兩岸經貿的互動。由經貿交流帶頭,兩岸社會實現全面交流。

  (二)在大陸的台胞組織特別是台胞聯誼組織和互助組織,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中發揮了積極作用。如台企聯以及各地台協等,是台胞特別是台資企業和大陸各級政府的聯繫紐帶,也是台灣同胞團結互助的重要平台。其中,台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台協)是台商自願成立的非營利性民間組織。中國大陸幾乎所有省份都有台協足跡,其中東莞、上海、深圳、廣州、昆山、蘇州等台協都規模龐大。除了地方性台協之外,2007年還成立全國台灣同胞投資企業聯誼會(台企聯),是各地台協組成的聯合性、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充當各地台協與中央部門溝通聯繫的平台。台企聯將各地台協的意見和建議傳達給黨和政府,從而更好地服務台商。在兩岸官方交流基本中斷、海基會形同虛設的時期,台灣團體到大陸可以藉由台協瞭解情況,台灣人赴陸遇到病故、交通意外、證件遺失等急難時,海基會無法處理時,可以委託台協協助,台協通過協調大陸和台灣兩方面的部門協助解決,②而大陸相關部門則通過台協瞭解台商以及台灣情況,通過台協更好宣傳惠台政策等。

  (三)台灣的民間社團如宗教文化等團體在促進兩岸交流上發揮了重要作用。如一些宗教團體積極參與兩岸宗教交流,一些宗親組織積極強化兩岸的血緣聯繫,不少文化社會組織推動兩岸民間社會更緊密互動。兩岸宗教文化同根同源,無論是道教、佛教、基督教還是天主教,皆由福建傳入台灣,兩岸民間信仰屬於同一體系。20世紀80年代後兩岸開啟了宗教文化交流,進入21世紀之後兩岸關係深受政治影響而時緊時鬆,卻未曾波及宗教交流方面。特別是“媽祖”在兩岸之間來回,幾乎是兩岸敵對狀態時首開宗教交流的事件,③台灣的宗教團體和個人不斷自發地赴大陸進香謁祖,越來越多的媽祖信徒前往大陸朝拜。較為典型的是2002年台灣法鼓山佛教基金會聖嚴法師率“大陸佛教聖跡巡禮團”500多人到福建部分寺廟參觀拜訪;2006年台灣大甲鎮瀾宮組織台灣媽祖聯誼會的4500多名信徒到泉州、湄洲等地的媽祖廟進香。④在宗親組織交流方面,福建省海外聯誼會與中華海外聯誼會聯合創辦了“兩岸同根、閩台一家”海峽百姓論壇,以血緣關係為紐帶,尋找兩岸民間交流的新途徑。自2007年以來,總計有3萬余名兩岸宗親代表參加論壇,帶動約20萬名台灣民眾參與交流,直接或間接促進近600萬名台胞回大陸尋根謁祖、續譜聯宗。⑤

  (四)惠台政策背景下大陸對台胞組織的重視和服務意識大幅提升。整體上,台灣人的參與感和滿意度有較大提高,也獲得了實實在在的利益。台胞組織社團作為台胞和政府溝通的橋樑發揮了積極協助宣傳落實惠台政策的作用。“31條”惠台政策推行以來,出現了新一波台灣民眾赴大陸求學、就業與創業發展熱潮。依據台灣《聯合報》2018年9月發佈的民調顯示,台灣民眾願赴大陸工作者占受訪人數的43%,較兩年前高12個百分點;願赴大陸創業者占30%,較兩年前高出8個百分點;接受子女到大陸讀書者占44%,比兩年前增加了12個百分點;願到大陸定居者占14%,比兩年前高出1倍以上。⑥島內民眾統獨態度與對大陸觀感一度發生積極正向變化,出現好感度首次超過反感度的現象。台胞組織紛紛助力惠台政策的落實,相關的社團不僅幫助台商瞭解相關政策、結識大陸同業,還立項貸款、為小微企業救急,主動搭建兩岸基層群眾交流的平台。雖然2016年兩岸關係形勢發生了重大變化,民間交流受到較大影響,特別是2020年以來,兩岸關係更趨緊張,但大陸的惠台政策則是不間斷落實,而且越來越深入。

  二、現有民間交流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兩岸交流規模越來越大,品質和深度仍有很大提升空間。自1987年台當局開放台灣同胞赴大陸探親以來,兩岸人員交流越來越頻密,特別是2008年到2016年馬英九執政期間,兩岸實現了雙向大三通和陸生、陸客、陸資赴台,兩岸交流規模越來越大。90年代初的時候僅有100萬多點,2019年兩岸人員往來高達900萬人次規模。⑦但不容忽視的是,兩岸交流的深度和品質實際上提升有限,很多交流活動更多是蜻蜓點水,深入交流的制度設計和活動規劃不足,⑧兩岸同胞的融合度不夠高,兩岸同胞的心理壁壘並未打破。

  (二)大陸不少台胞組織並未有效納入現有法律法規管理和服務體系。隨著在大陸台胞的逐漸增多,自發的台胞社團近年來如雨後春筍般興起。以台商太太為主的“太太俱樂部”已經成立17年,是上海歷史最悠久的台灣女性社團;以在上海工作的台灣職業女性為主的“1881台灣職業女性俱樂部”等台胞社團在台胞圈裡頗負名氣。⑨在一些台生、台灣校友相對集中的大陸高校,也開始出現“台生會”、“台灣校友會”之類的組織,他們不少已經初具社團雛形,但多數社團並未進入公部門的管理和服務視野。為了更好地組織團結台生,在大陸求學的台生自發組織社團,如南京大學、南京中醫藥大學等成立了台生會,東南大學成立了台灣文化學會,屬於校團委管理。但若根據教育部、國台辦發佈的關於台生管理的規定看,這些台生社團處於合理不合規的尷尬地位⑩。這些社團本身是台生自發組織的,缺少資源,管理上較為隨意,大多數為自願性的服務組織,沒有得到官方力量的支持。

  (三)長期參與兩岸民間交流的台灣社團組織影響力和層次差異很大。社團是兩岸民間交流的橋樑和紐帶,為兩岸民間交流發揮了巨大作用,當然也存在一些問題。台灣結社較為簡單,台灣的社團組織魚目混珠,參與兩岸交流的一些組織影響力和號召力非常弱。台灣成立社團的門檻較低,糾集若干人就可以成立促進會、理事會、交流協會等,有些社團看似抬頭很大,其實在台灣基本沒有影響力,一些人打著理事長、會長名義跟大陸交流主要為了獲得一些利益和待遇。⑪台灣的一部分社團成立時並沒有形成一個完整的機制,加入與退出較為隨意,這些牽頭成立社團的人沒有相應的管理完善本社團的強烈意願,衹是想掛名來撈取利益而已,成立後不僅需要面臨內部財務困難、專業管理人才缺乏、推動會務的人力不足、管理不善引起的人員流失等問題,而且在台灣缺乏相應的民意基礎和在地經營,導致其在兩岸民間的影響力比較弱。

  (四)在大陸的台胞內聚力比較強,圈子的可進入性較低,與大陸社會的融合性較低。台灣人因為文化、政治等因素考量,更多的是內部結合參與一些活動或組成社團,有些還比較隱秘,活動比較低調,大陸人很難參與進去,在社區或工作中台灣人更願意跟外國人或港澳居民交往。許多在陸台胞本身就對大陸抱有偏見,尤其是在民進黨當局通過“反滲透法”後,更害怕被扣上政治的帽子,不願和大陸同胞過多接觸。他們默認自己是“異鄉人”,大陸衹是暫時的學習或工作生活之地,難以建立所在城市的歸屬感和認同感、榮譽感。不少到大陸參加交流或實習的台灣青年動機更多是“因為生涯規劃”“想去大陸就業賺錢”,而缺乏文化和認同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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