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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制”台灣方案視域下兩岸文化認同的挑戰
http://www.CRNTT.com   2024-08-19 00:09:12


[表一:馬林諾夫斯基的“三列法”④]
[表二:台灣文化變革情況分析圖]
[表三:兩岸軍事對峙時期台灣文化變革的情況]
[表四:和解協商——迴避拒絕階段台灣文化變革情況]
  中評社╱題:“兩制”台灣方案視域下兩岸文化認同的挑戰 作者:阮莉(漳州),閩南師範大學閩南文化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李順興(漳州),閩南師範大學校長/教授/博士生導師

  【摘要】文化認同是最深層次的認同,是國家認同的根與魂。1949年兩岸分隔以來,台灣文化在大陸文化和美國文化交互影響下發生了一系列的變革,呈現出對“兩岸同屬一個國家”文化認同逐漸走低的趨勢。因此,在“兩制”台灣方案的研制、實踐、完善中,發揮“文以載道、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的功能,首先必須直面兩岸文化認同的當下挑戰。本文嘗試以馬林諾夫斯基的文化變革動力理論為分析框架,通過“三列法”的技術路線,探討美國文化作為外源性文化對一國共有文化(中國優秀傳統文化)的衝擊,呈現台灣文化變革的過程、因素、動力,剖析影響兩岸文化認同的原因及挑戰,以圖對症下藥。以偉大復興中國的“強自豪”和人民美好生活的“小確幸”的引力效應,以閩南文化“和合”兩岸的文化功能,以兩岸“美美與共”的胸懷,纍積兩岸“同宗一國”的文化認同。  

  制定“兩制”台灣方案是對“一國兩制”實踐的深化發展,是實現祖國完全統一的戰略思考和路線設計。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國家之魂,文以化之,文以鑄之”“兩岸同胞要共同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以正確的歷史觀、民族觀、國家觀化育後人”。推進兩岸文化認同是“兩制”台灣方案應有之義,是行穩致遠的根本保障。

  不同於“一國兩制”在香港和澳門的實踐,“兩制”台灣方案在台灣的落地最主要的是要先推動解決兩岸同屬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文化認同問題。台灣與大陸擁有共同的中華傳統文化,這是長期以來兩岸對“同屬一個國家”的國家認同的重要保障。然而自1949年以來,由於兩岸分隔的緣故,雙方在中華原生傳統文化上各自又增添了新的時代內容,出現了新生的文化;更值得注意的是,台灣文化在別有用心的“去中國化”建構下,“台灣當局持續推動‘教育基本法’、‘原住民基本法’和‘文化基本法’等針對性立法,為‘文化台獨’鋪路,對台灣年輕世代的文化認同、國家認同和民族認同產生嚴重負面影響”①,這使“兩岸同屬一個國家”的文化認同受到較大衝擊,嚴重損害了“一國兩制”在台灣地區的落地。因此,科學分析台灣文化在兩岸分隔後的發展變革,檢視台灣文化在“一個國家”這一根本“文化認同”上發生變化的原因,扭轉不利於國家認同的態勢,對制定“兩制”台灣方案具有基礎性的作用。

  一、文化人類學視野下的文化變革研究

  文化人類學作為專門研究人類文化發展規律的科學,對文化的發展變遷提出過進化論、傳播論、歷史特殊論、文化功能論、結構主義、文化闡釋學等不同流派的理論和方法。筆者認為馬林諾夫斯基在研究歐洲文化作用下的非洲種族關係變遷中,以文化功能為基礎,提出的衝擊-回應-變化為主要內容的文化變革動力理論對分析台灣文化發展變遷有較好適切性,因而將之作為本研究的具體分析框架予以運用,嘗試探討外源性文化(美國文化)對一國共有文化(中國優秀傳統文化)的衝擊,對文化認同的挑戰,為增強文化認同所需回應對策的設計提供前期基礎。

  (一)衝擊-回應-變化的文化變革動力理論

  馬林諾夫斯基的文化功能理論認為,文化即整個工具,社會團體的憲章、人類思想、信仰和習俗構成了一個龐大的裝置,它使人能夠更好地應付他在適應環境、滿足需求的過程中面臨的具體問題②。

  馬林諾夫斯基文化功能理論的要義就是把“文化”視為人類創設出來滿足人類需求的工具。文化之間之所以可作比較,產生變遷,就在於每種文化都必須解決相同一組基本問題,故存在人類文化(或國家共同文化)的通用方案,但由於每個文化問題可以通過一系列具體的適應方式來解決,因此必然存在各種各樣的回應方式③。

  (二)衝擊-回應-變化理論下的“三列法”方法論(three-column approach)

  馬林諾夫斯基提出應將理論與實踐對應,構建田野調查“三列法”,以非洲文化在歐洲文化影響下所發生的文化變革為例,A列資料是由歐洲人設計的文化事實;B列是圖表中心,是變革集中反應,是非洲文化面對歐洲文化衝擊的結果;C列是非洲的部落主義傳統,其機構、信仰、風俗、經濟安排和法律原則是最重要內容。分析這三列,將歐洲影響的與非洲反應和由此產生的變化相對照,才能得到最有用的研究工具。

  [表一:馬林諾夫斯基的“三列法”④]

  (三)共同因素的提出

  馬林諾夫斯基認為文化接觸的結果是衝突對抗,還是相容適應,其真正原因在於是否存在共同利益或共同因素。“存在共同利益或趨同利益的因素導致了和諧的發展過程,因此,對文化變革的任何分析都必須將衝擊文化的意圖、利益與相應接受文化的機構結合起來評估,判斷在變革過程中雙方的利益是衝突還是契合”⑤。在“三列法”中,通過對照分析A列和C列,可以得出共同因素的記錄,正向或負向的共同因素決定了文化的變革方向:是融合還是衝突。總之,有效融合的真正力量在於衝擊文化給接受文化提供合適和令人滿意的等價物。

  二、本文的分析框架和主要概念界定

  本文擬以馬林諾夫斯基文化變革動力理論為分析框架對1949年大陸與台灣分隔以後,台灣文化在大陸文化和美國文化的衝擊下的發展變化、變革動力、變革方向等方面展開研究,藉以歸納總結影響台灣文化發展變遷的因素、力量及其基本規律。

  本文“文化”一詞的概念界定,使用馬林諾夫斯基文化功能理論對“文化”的定義,即文化是以人類自身需求為導向,適應、改造外界自然環境,協調社會關係,創設出來的一整套物質裝備和符號體系。本文在使用“三列法”方法論時,對三列的項目內容進行了適應性調整,具體內容如下:

  [表二:台灣文化變革情況分析圖]

  台灣問題是國共兩黨內戰導致的歷史遺留問題,在國際地緣政治的影響和美國霸權主義的干涉下,至今懸而未決。1949年以後,雙方走上不同發展道路,但兩岸間是否同屬一個國家及誰能代表這個國家成為兩岸爭論焦點。大陸方面通過堅決捍衛兩岸同屬一個國家的關係開展與台灣往來,而美國方面則積極利用這一爭論,介入其中,坐收漁利。台灣文化變遷就是在美國、大陸、台灣三者關於兩岸統獨的角逐背景下發生發展,並隨著時間的推移,愈加錯綜複雜、曲折起伏。

  三、台灣文化變革的基本情況

  據兩岸關係主要特徵,我們把1949年以來台灣文化變革的大背景劃分為三個階段。

  (一)軍事對峙階段(1949年10月—1978年12月)

  這一階段兩岸處於戰爭的對立衝突中,是零和博弈關係。退守台灣的蔣介石政府最大的需求是保住“政權”,大陸方面則是希望消滅其統治,完成祖國統一,兩者的軍事對峙,衹能形成負向共同因素。朝鮮戰爭後,美國出於遏制共產主義勢力發展、阻止中國完全統一的霸權需求,選擇了全面援助台灣,實行“以台治華”的方略。

  總體說來,該階段大陸意圖與台灣利益間是直接對立關係,衝突對抗是文化接觸的主要結果;而美國的意圖和援助,因合乎台灣掌權者現實利益,對台灣形成巨大引力。在大陸強大壓力、美國強大引力雙重作用下,台灣發生了親美、反共、自尊的文化變革,體現為經濟、政治思想上的美國式的革新不斷推進,仇視共產主義,反對社會主義新中國的文化不斷發展,自以為是中國傳統文化的合法、正統的代表,台灣主體、自尊意識開始抬頭。

  (二)和解協商—迴避拒絕階段(1979年1月—1987年11月)

  大陸方面和台灣方面處理兩岸關係進入態度截然相反階段。大陸方面進一步調整了對台政策,從“文攻”金門轉變為停止軍事行動,並呼籲和解協商。1979年元旦全國人大常委會發表了《告台灣同胞書》,主張結束分裂、停止軍事對峙、開展協商對話、推動通航通郵通商,實現祖國和平統一。處於優勢地位的大陸方面主動示好,尋求和解,對於降低對抗指數,創造和解協商的外部環境是大有裨益的。大陸和平統一的兩岸發展目標,對於堅持兩岸關係是國內關係的國民黨而言應當是個利好。但是,此時國民黨已經營台灣30餘年,內外環境對其有利,特別是本土經濟社會發展成效顯著,手握“執政”大權,留戀既得利益,難以接受這一目標。因此台灣方面以不妥協、不接觸、不談判的“三不政策”予以回應,堅決反對兩岸交往。簡而言之,這一階段大陸和平統一的需求與台灣維持現狀的需求間是負向共同因素,台灣方面在應對措施上採取了政治、經濟、社會對大陸全方位封閉的做法,對內革新自強,對外加強與美國的非官方勾連,以求發展壯大。

  [表三:兩岸軍事對峙時期台灣文化變革的情況]
  [表四:和解協商——迴避拒絕階段台灣文化變革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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