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支援
133. 近期人力短缺,制約了香港經濟復甦的步伐。我們優化了輸入人才及勞工的機制,以解燃眉之急。這屬有時間性、非永久措施。政府重視本地勞工優先就業原則,會加強本地勞工培訓、支援和保障,釋放更多勞動力和提升勞工生產力,開創高質量就業機會。
加強培訓 推動再就業
134. 為鼓勵潛在勞動力投入職場,我們明年初完成法例修訂,把僱員再培訓津貼的每月限額由5,800元調高近四成至8,000元。此外,僱員再培訓局(再培訓局)明年第一季試行讓僱主以“包班”形式提供職前培訓,為期兩年,首階段集中於人力嚴重短缺的行業(例如健康護理、飲食、零售、酒店服務等),提供僱員再培訓津貼、培訓後不少於一年的僱傭合約、高於市價水平的薪酬,以及為期六個月的就業跟進服務和進修培訓安排。
135. 再培訓局會檢視其服務範圍、培訓策略及營運模式等,配合香港的經濟發展和人力培訓需要,推動全民持續進修及技能提升,明年第三季提交建議。
136. 政府會推出為期三年的“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對象為連續三個月或以上沒有從事任何獲酬工作的40歲或以上中高齡人士。若他們連續完成六個月工作,可獲發放最高1萬元津貼,而連續完成12個月工作則再多1萬元津貼,以加大他們重投工作的誘因,可惠及6 000人。
法定最低工資
137. “最低工資委員會”本月底將就如何優化法定最低工資檢討機制提交報告。政府會研究及考慮委員會提出的建議,六個月內就檢討機制的未來路向作決定。
“連續性合約”規定
138. 勞工顧問委員會(勞顧會)正討論如何修改俗稱“418”的“連續性合約”規定:即僱員須受僱於同一僱主工作四星期或以上,每周工作滿18小時,才可享有全面的僱傭福利。勞顧會已原則上同意將相關規定改為以四周工時合計為一個計算單位,正就四周內工時的門檻作進一步討論。勞顧會達成共識後,政府會盡快修訂《僱傭條例》。
健康香港
發展醫療創新樞紐 長遠建立“第一層審批”藥物註冊機構
139. 香港擁有高水平的醫療專業和高效率的醫療衞生體系,是全球最長壽的地區之一。我們會發揮香港醫療優勢,長遠目標是建立“第一層審批”的藥物註冊機構,即可不依賴其他藥物監管機構,而直接根據臨床數據在本港審批藥物,同時也審批醫療器械的註冊申請。我們會吸引更多本地及海內外藥物和醫療器械(藥械)企業,選擇在香港進行研發和臨床試驗,並在不同階段建立能力、認受性和地位,確保最終的藥械審批獲國際及國內認可,措施包括:
(i)成立“香港藥物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中心”籌備辦公室——明年成立籌備辦公室,就重整及加強藥械及技術監管和審批制度作研究,為成立“香港藥物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中心”提出建議和步驟,邁向以“第一層審批”方式審批新藥械的註冊申請,探討長遠將中心升格為獨立機構,加快新藥械臨床應用,帶動建設藥械研發和測試的新興產業發展;
(ii)加入“國際醫藥法規協調會議”──推動中國香港以觀察員身分加入“國際醫藥法規協調會議”,以熟習及推展藥物規管的最新發展,為長遠發展香港成為國際藥械權威機構鋪路;
(iii)成立“大灣區國際臨床試驗所”──明年於“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成立“大灣區國際臨床試驗所”,為醫藥研發機構提供一站式臨床試驗支援平台,統籌香港公私營的臨床試驗資源,包括科研人員、配套服務、數據庫、樣本庫、實驗室等,並與深圳市政府商討,讓河套香港及深圳園區協同發展臨床試驗。我們亦會探討透過臨床試驗所推動與內地(尤其是大灣區)的臨床試驗網絡合作,協調兩地臨床試驗工作以符合國家及國際標準;
(iv)促進醫管局臨床研究及試驗──醫管局會在2024‑25年度設立“聯網臨床研究支援辦公室”,為前線員工提供諮詢和支援、推出措施鼓勵醫療團隊參與臨床研究及試驗、加快臨床研究倫理審批流程,以及增強支援臨床研究和數據共享系統和機制;及
(v)設立全新“1+”機制 加快新藥審批──為了讓病患者能使用新藥,並吸引藥物研發及臨床試驗於香港推行,今年內在現行藥物註冊制度上,設立全新“1+”機制,容許治療嚴重或罕見疾病的新藥,在符合本地臨床數據要求並經專家認可後,只需提交一個(而非原來的兩個)參考藥物監管機構許可(例如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便可在香港有條件註冊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