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題:兩岸企業合作發展路徑方式變化與前景 作者:李夢然(廈門),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李非(廈門),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導師,溫州市台灣研究中心首席專家
【摘要】兩岸企業合作發展的路徑選擇因合作企業所掌握的資源不同而有所差異。兩岸企業合作創新是企業合作發展的根本出路,轉型、升級、轉移等方式已成為兩岸企業合作發展的主要選擇。由於兩岸企業合作是企業適應經濟環境發展變化而做出的一種應對措施,基於合作動力機制,兩岸企業采取某種政策措施推進企業合作發展的目標,并產生影響企業發展、產業發展和區域發展的經濟效應。
企業是市場競爭的主體,也是兩岸融合發展的微觀載體。兩岸企業合作發展機制主要有三股作用力:政府主導下的企業合作、市場導向下的企業合作以及政府─市場混合方式下的企業合作。不同作用力下的企業合作路徑選擇也有所不同:一般來說,政府主導下的企業合作路徑為產業集群與產業轉移,而市場作用下的企業合作大多為產業鏈、產品綫、市場定位等方面的改變,混合作用下的企業合作基本為創新型與跨產業合作。
一、兩岸企業合作發展的路徑方式
兩岸企業合作發展的路徑選擇因各個合作企業所掌握的資源不同而有所差異,無論何種路徑方式,都是企業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所做出的選擇。
(一)基於優勢產業集群下的企業合作發展
產業集群一般是指相關產業在特定地域的集中現象,往往具有某個明確的核心產業,并以特定產品甚至特定產品的特定配件生產為中心,涉及包裝、流通、運輸、教育、科研、中介、政府等多個行業的跨產業的概念。產業集群內企業間存在多種聯繫,包括企業之間的交易、分工、合作、競爭、監督、集體行動①,從而形成企業內核心企業的輻射與協同效應。就大陸台資企業產業集聚來看,目前主要依靠企業間低水平的分工合作,產業間缺乏有效融合,缺乏市場競爭優勢,一旦遇到金融危機,就暴露了產業弱點,造成部分台企一夜之間關門歇業。有鑒於此,大多數企業開始通過合作發展帶動區域間的產業集聚發展水平,尤其是產業集聚中的核心企業從行業技術改造、產品品牌建立、產業運營模式等多個角度探索建立優勢產業集群的實現方式。從兩岸企業合作發展的現實要求看,建立優勢產業集群,提升企業產業集群的產品質量和檔次,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規模化、技術產業高端化、優勢傳統產業品牌化,構建以“高、新、優”為特徵、新質生產力為代表的現代產業集群體系是必由之路。對於兩岸企業優勢產業集群的建立,一方面是其產業集群內的所有企業合作發展的一種協同配合效應的結果,另一方面對於已成型的現代優勢產業集群,又能發揮輻射作用,從而帶動兩岸企業合作發展的效率和質量。
(二)基於全球價值鏈重構下的企業合作發展
早期來大陸投資的台資企業,一般產業層次較低,產品單一,技術含量和產品附加值不高,國際競爭力不強,往往處於產業鏈的低端製造裝配環節,雖然生產規模較大,但勞動生產率較低,經營模式主要為“台灣設計、大陸生產”的分工模式,同時產品以出口為主,對本地市場依賴不大。近年來隨著原材料、勞動成本的不斷上漲及人民幣匯率不斷提高,企業面臨較大的生存挑戰,而合作發展成為企業重要的發展趨勢。大陸台資企業開始積極通過延伸產業鏈促使企業合作發展,從而搶占“微笑曲綫”的兩端,如朝企業的研發與品牌建設方向發展。為改善當前台資企業生產鏈中的低水平狀態,產業技術升級是兩岸企業合作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有效途徑。隨著大陸經濟快速發展,大陸正在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著力推進自主創新,促進經濟進入創新驅動、內生增長的發展軌道,大力發展新興戰略性產業,這對兩岸企業合作發展與企業技術升級也是重要機遇。以往台資企業運營的“四角模式”,即“日本技術—台灣設計—大陸加工—美歐出口”的運轉循環,因歐美外需市場的萎縮轉向“日本技術—台灣設計—大陸加工和銷售”的“三角模式”,台資企業不斷加大對大陸內需市場的開拓。②總之,兩岸企業合作發展是在原有產業製造環節的基礎上,向價值鏈“微笑曲綫”兩端攀升,一方面通過研發進行技術創新,提升企業盈利能力,實現企業合作發展;另一方面在原有產品經營的基礎上,通過產品設計,打造企業經營品,提高企業產品的附加值,從而獲得新的增長空間。
(三)基於產品多元化下的企業合作發展
大陸沿海地區第一批引進的加工貿易型企業主要是以來料加工為主,產品綫單一,市場適應性弱。台資企業同樣也存在這個問題,其訂單式生產模式主要集中在製造與裝備業領域,而這種簡單的來料加工經營模式正是目前兩岸企業合作發展的重點。兩岸企業合作要實現產品的多元化發展,必須依靠現有技術拓展企業產品綫,即企業產品多元化應基於現有生產條件之上的有限多元化,而不是盲目的無限多元化。這一有限產品多元化必須是以市場為導向,實現單一產品綫向多元化產品發展、從服務中端消費市場到高端市場的合作發展之路。
(四)基於跨產業經營下的企業合作發展
跨業經營是兩岸企業合作發展的一種重要方式,其強調的是企業在產業間合作發展,往往表現為從勞動密集型產業轉為技術密集型產業或現代服務業。這種產業間的合作發展主要從兩個方面來幫助企業實現合作發展的目標。一方面企業保留原產業經營的同時,跨業到相關產業經營領域,如通過產業的垂直整合,向上游進入研發業,向下游進入相關物流配送業等領域。通過產業的垂直整合,不僅減少企業運營成本,更整合了企業發展的資源,增加新的獲利點。另一方面,兩岸企業合作發展也可根據實際情況,放棄原有經營產業領域,完全進入一個新的產業領域,如由製造業跨入新興高科技產業領域,從而突破原有產業的發展瓶頸,獲得新的發展機遇。越來越多台資企業正在轉變為某種意義上的服務型企業,製造業服務化成為重要發展方向,製造業高度發展將呈現出“服務化”新趨向。
(五)基於OEM─ODM─OBM的企業合作發展
基於OEM(代加工)─ODM(自主設計)─OBM(自有品牌)的企業產品合作發展,是以提升品牌建設作為兩岸企業合作發展的推動力和最終目標。從企業合作發展的實質角度來看,其目標就在於提高企業與產品的競爭力,搶占生產經營的制高點,爭取更多的市場份額。在珠三角和長三角地區從事代工生產的出口型企業,都是依靠規模化的加工費維持發展。在全球金融危機中最先受到衝擊的自然是這類代工企業,因為其缺乏研發,缺乏品牌,同時還缺乏銷售渠道,因而在經濟環境、貿易環境波動的時候,這類企業的應變能力就顯得異常脆弱。要改變這一現狀,衹有從最簡單的OEM方式逐漸變成ODM,從事具有自主設計能力的再加工,以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力和產品附加值。在此基礎上,最終還要實現從ODM企業向OBM企業轉變,從而主導行業的發展方向。這一目標的實現,關鍵在於企業能將品牌化戰略貫穿於企業的所有經營環節中。具體就兩岸企業合作發展而言,其OEM─ODM─OBM的升級是一個逐步學習、階段性積纍技術和經驗的過程和平台,企業逐步形成獨立設計能力與專有產品的創新能力,提升企業的價值鏈。③
(六)基於產業創新下的企業合作發展
在大陸沿海地區投資的產業特性決定了其必須要進行產業創新。從近40年來產業投資路綫圖看,在台商投資初期,主要以食品、塑料製品、紡織成衣等為主;到20世紀90年代台商投資大陸主要以石化產品為主;21世紀初期又轉移到電子產業領域,如電子零部件、電腦配件、面板等。不同時期台商根據市場環境的變化,調整其大陸產業投資重點,并獲得了長足發展。但從台商投資的產業特性來看,大多還是集中在勞動力密集型產業。此類產業發展一方面對勞動力的依賴程度高,另一方面產業附加值低。④兩岸企業的產業發展特性在當前全球產業合作發展的大背景下同樣面臨產業創新問題。沒有產業創新,兩岸企業傳統製造業也終將被市場所淘汰。從兩岸產業融合創新來看,兩岸企業必須改變過去僅從生產環節與大陸企業合作的方式,而應從整個產業鏈來布局,比如在整個產業鏈條中,上游兩岸合作進行研發,突破行業發展中技術瓶頸;中游進行生產聯盟,擴大企業生產規模效應;下游衍生產品服務,增加企業的盈利點。
(七)基於產業轉移下的企業合作發展
在企業合作發展的過程中,選擇產業轉移這種方式并不是最為迫切,但確實是不可或缺的一種選擇。在中國大陸新發展格局下,通過企業產業轉移實現企業合作發展的企業越來越多。在企業產業轉移過程中,其動因主要包含三個方面:出於企業經營成本的考慮、尋找新的投資機會、擴張性轉移。從目前來看,因過高成本問題而轉移產業的企業占絕大部分。另外企業產業轉出地主要為大陸沿海地區,而轉入地則為大陸中西部地區。雖然當前企業面臨大陸經濟環境變化的壓力,但縱觀全球經濟環境,大陸仍是台商投資首選地之一。業內人士認為,多數大陸台商可望在大陸走出一條新的合作發展之路。對於大陸沿海地區的台資傳統產業及中小企業而言,向具有低成本和政策優勢的中西部地區轉移成為一種方向性選擇。兩岸企業通過產業轉移實現合作發展,主要在於其能結合產業轉移地發展優勢的同時,通過新技術或新工藝對原有的生產設備或生產方式進行升級。對於企業產業轉出地而言,其可有更多的空間發展高新技術產業,而這種高新技術產業所產生的溢出效應還會反哺到轉入地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上。
二、兩岸企業合作發展的動力機制
兩岸企業合作發展方式的選擇,關係到企業采取某種有效的具體措施來實現企業發展的目標。分析兩岸企業合作發展的動力機制有利於采取有針對性的促進措施。
(一)產業發展的政策激勵機制
激勵機制是通過一套理性化的制度來反映激勵主體與激勵客體相互作用的方式。就兩岸企業合作發展而言,其活動過程是在大陸經濟發展政策的引導下進行的。從國台辦至各地方政府都有針對性地提出包括專利政策、政府財政資助政策、研發稅收減免政策、公共采購政策、風險投資政策、放鬆政府管制政策等,共同構成一個激勵企業合作發展的政策體系。而兩岸企業合作發展政策激勵作用的發揮又主要通過其中各分項政策的直接引導來實現,如各地就與台資企業合作發展專門出台的財政資助政策,通常以直接財政撥款的形式增加研發投入或實施稅收優惠的辦法對企業的創新行為進行支持。財政支持政策是比較常見的一種激勵政策,其對企業的合作發展發揮的是一種致強作用。除有相關政策正激勵,同時對企業不符合產業發展方向或優化社會發展環境的行為也要有負激勵政策,即倒逼方式來實現,其對企業的某些行為起到致弱引導作用。從大陸所實施的政策來看,過去幾年連續對出口退稅政策的調整便對其中的企業產生了較大的影響,主要倒逼其中部分企業改變過去的粗放型生產方式,朝技術密集型或現代服務業領域轉變。另外環保政策的收緊同樣也定調了企業合作發展方向與路徑的選擇,完善環境倒逼機制有助於加快淘汰落後產能企業。充分運用環境倒逼機制,繼續淘汰落後產能,為先進產能和新興產業騰出發展空間。⑤堅持以市場經濟手段為主,通過政策的激勵與倒逼相結合,明確企業合作發展方向,就地促進企業合作發展,同時對於落後產能企業實施逐步淘汰,為優化企業發展騰出空間,從而發揮產業發展政策的長效激勵機制。
(二)產業發展的技術創新機制
當產業中的企業技術創新帶來了重大新產品的開發,并由創新企業的市場誘導效應和對消費的示範效應帶來技術創新和需求變動時,就會催生一個新興產業出現。新興產業一方面由於勞動效率高,吸引生產要素從其他產業部門轉移到新興產業領域;另一方面,由於創新企業的市場誘導改變了消費需求結構,市場對“舊產品”的需求不斷下降,“舊產業”的生存環境惡化,從而使舊產業的地位發生更替,新興產業逐步成為主導產業,從而帶來了企業在升級過程中的合作發展機遇。⑥從產業鏈角度看,企業間由於技術水平差異激發的創新活動如果發生在產業鏈長、前後向聯繫與輻射帶動力大的產業領域時,則技術創新效應將進一步放大。企業產業鏈各環節的技術創新實際上是市場消費者購買期望的一種延伸反應,這也就表明產業鏈不僅是產品流動實現增值的鏈條,同時通過反方向的市場信息傳遞與知識嵌入又使得企業獲得技術創新必備的知識或信息,從而促進企業合作發展。基於市場環境的變化,兩岸企業合作的技術創新研發活動近年在不斷增加,台企在大陸自行研發的比重由2009年的30.73%上升至2023年的50%以上,研發當地化的現象逐漸浮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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