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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黨發言人、寬信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陳麗玲。(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桃園9月5日電(記者 盧誠輝)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弊案,遭台北地檢署聲押禁見,但被台北地院裁定無保請回,北檢不服提出抗告,高院4日裁定發回北院更裁,5日將重開羈押庭。新黨發言人、寬信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陳麗玲接受中評社訪問認為,從這次高院發回北院重裁的理由看來,柯被再無保請回的可能性極低,收押或交保的機率將大增。
陳麗玲,台灣大學政治系高階公共行政碩士班、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博士候選人,23歲就考取律師執照,現為寬信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新黨發言人、桃園市政顧問。曾任桃園縣政府環保局長、農業局長、觀光行銷局長、中華兩岸經貿文化交流權益保障協會理事長。
陳麗玲分析,因為圖利罪的構成要件不以得到對價為必要,所以縱使檢察官目前還無法舉證柯文哲有收賄的事實,但只要能證明柯有圖利他人就已構成圖利罪,加上該案目前包括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和台北市議員應曉薇都被收押禁見,所以這次高院撤銷北院原裁定發回更裁,被改裁收押的機率就大增了。
陳麗玲說,柯文哲2日被北院裁定無保請回,當時就跌破一堆法界人士的眼鏡,因為當時會被限制閱卷。就已顯示該案有些細節是檢察官不想讓外界知道的,因為若這些目前還被檢方隱匿的細節曝光,很可能導致被告有勾串證人或湮滅證據的可能,光是這點就已構成羈押的要件了。
陳麗玲認為,柯文哲遭無保請回後第一時間不回家,而是跟柯妻陳佩琪一起跑到民眾黨“立委”黃珊珊家去過夜。因黃也是律師出身,很可能會趁此對柯、陳獻策,也因此更凸顯檢察官懷疑柯有勾串證人或湮滅證據的可能性,所以她相信檢方應該都有把柯被無保請回後的一連串發言與動作寫進抗告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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