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翁曉玲:貪污5萬以下免罰修法方向與綠一致
http://www.CRNTT.com   2025-12-04 14:56:20


左起藍委王鴻薇、翁曉玲、陳玉珍。(中評社 黃偕華攝)
  中評社台北12月4日電(記者 黃偕華)中國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案修《貪污治罪條例》針對金額在新台幣5萬元以下且情節輕微的貪污案件,增加“免除其刑”的選項,遭綠營批評。翁曉玲今天表示,民進黨“立委”、“法務部”也提案修法,大家修法方向一致,相關批抨根本是雙標;國民黨團呼籲“法務部”加速修法,盼“行政院”在本會期將院版送到“立法院”。

  國民黨團4日召開“雙標再現!“法務部”修法没問題!翁曉玲提案被出征?”記者會。翁曉玲、黨團副書記長陳玉珍、王鴻薇出席。針對一名清潔隊員拾獲一只殘值32元的二手電鍋並轉送給拾荒婦人,卻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2日判處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全案可上訴。翁曉玲提出修法,主張微罪不舉,讓貪污所得未達五萬元可不罰,卻被綠營媒體扣帽子,說她是要把貪污除罪化。

  翁曉玲指出,本次修法是情節輕微所得的利益是在5萬元以下的話,可以減輕其刑或是免除其刑,現行法本就規定可減輕其刑,包括民進黨“立委”賴瑞隆、陳冠廷、莊瑞雄與“法務部”都已提出修法,對於金額以及可減輕或免除其刑,“修法方向都是一致的”,翁曉玲表示“綠媒常常都是雙標”。

  陳玉珍表示,大家都看到這個詐騙集團15萬就交保,還笑得很開心,但是有愛心的清潔隊員,被貪污罪嫌起訴,“我想全民都看不下去”,陳玉珍指出,《貪污治罪條例》第12條,本來就有新台幣五萬元以下時,可減輕其刑。但沒有免除其刑,導致檢察官想幫助清潔隊員也沒有依據,現在加上“或免除”三字,只是給法官量刑工具。

  長期親綠的律師林志群在臉書發文,說若將“5萬元以下不罰”寫入法律,將使公務員每次收賄只要“控制在49,999元”即可免責,恐導致貪污更猖獗。王鴻薇提到,除了翁曉玲委員提出修法外,個人也提出修法,但不知林智群大律師為何“單挑”翁曉玲委員?
 


【 第1頁 第2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