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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會現場(中評社 李子寧攝) |
在生態系統修復方面,我們積極調動中央資金和地方財政資金開展了退化受損典型海洋生態系統的保護修復,恢復生態系統及其服務功能。
下一步,我們將多措並舉持續加強典型生態系統的保護修復:一是掌握動態變化,持續加強典型海洋生態系統的現狀調查評估,並逐步完善連續觀測監測和早期預警監測。二是加強保護管理,嚴格落實生態保護紅線制度,結合國土空間規劃定期體檢和“五年一評估”,適時補充其他典型生態系統分布區,同時加強涉及典型生態系統項目的用海用島管控。三是科學實施保護修復,通過分類施策提高保護修復的科學性,提升科技支撐能力,強化全過程跟蹤監測、效果評估以及後期管護,保障修復的成效。此外,我們還將積極探索推進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試點開展生態產品的價值核算,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典型海洋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形成共建共享的社會氛圍。謝謝!
中國新聞社記者:白皮書介紹了中國海洋生態環境保護法治建設的有關情況。我想瞭解一下,中國在海洋生態環境法治建設方面開展了哪些工作?是如何以法治來保護海洋生態環境的?謝謝。
郭芳:感謝你的提問。良好的生態環境必須依靠法治保障。我們常說,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依法治污就是中國生態環境保護的核心理念,就是堅持依法依規、嚴格監管,以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保護海洋。對於您剛才關心的問題,我想從立法和執法兩個方面作簡要介紹。
首先是立法方面,中國制定了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的綜合性法律,就是《海洋環境保護法》。從2012年以來,進行了3次修正和1次修訂。特別是去年新修訂的《海洋環境保護法》,由原來的十章97條,修改為九章124條,增加了27條,其中衹有8條是沒有任何修改的,有許多制度創新和務實舉措,比如,將陸海統籌作為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的原則,重點針對海洋垃圾治理、入海排污口監管、入海河流污染防治作出了詳細規定,並增加處罰事項,加大處罰力度,豐富計罰方式和處罰手段等。
《濕地保護法》《漁業法》《海警法》則分別對濱海濕地、海洋漁業資源保護、海洋環境執法作出了明確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