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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今日到桃園地院首次出庭,為自己答辯長達1小時。(中評社 盧誠輝攝) |
中評社桃園12月19日電(記者 盧誠輝)民進黨籍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因桃園市長任內土地開發案涉貪,8月28日遭起訴並具體求刑12年。鄭今日首次到桃園地院出庭,有備而來,他在庭上開口第一句話就是“我否認犯罪”,並親自答辯1小時,洋洋灑灑提出20個論點,強調自己“依法行政、廉能有力”,從頭到尾否認犯行。
桃園地院今日召開鄭案準備程序庭,鄭文燦於上午約9時18分抵達法院,和8月28日凌晨鄭在遭收押47天獲交保時整個人瘦了一大圈一樣,鄭時隔113天再次重回桃園地院,明顯瘦一圈,比起交保當天的狼狽模樣,鄭還剪了頭髮,打理了造型,感覺相當有自信。面對媒體詢問對官司是否有信心?鄭仍保持沉默,在律師陳永來的陪同下快速步入第14法庭開庭。
鄭文燦涉貪案由受命法官廖奕淳承審,鄭文燦的律師除了陳永來未更換外,另外兩名律師則改委託鍾維翰與何祖舜擔任辯護律師。開庭前40分鐘,桃園地院二樓的聯合服務中心外已排滿要登記進入法庭旁聽的媒體與民眾,法庭在上午9時30分準時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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