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成員國主張建設持久和平的世界,呼籲統籌應對傳統和非傳統安全威脅與挑戰。
成員國重申,堅持繼續深化共同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以及非法販運麻醉藥品、精神藥物及其前體,武器走私等其他跨國有組織犯罪合作。
成員國簽署了《上合組織成員國關於應對安全威脅與挑戰綜合中心的協定》和《上合組織成員國關於上合組織禁毒中心的協定》。
成員國注意到關於成立戰略安全研究中心的建議。
成員國將繼續積極落實《上合組織成員國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合作綱要(2025-2027)》(2024年7月4日,阿斯塔納)。
成員國強烈譴責任何形式和表現的恐怖主義,堅決反對反恐雙重標準,呼籲國際社會發揮聯合國中心協調作用,根據《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原則全面執行聯合國安理會相關決議和《聯合國全球反恐戰略》,共同打擊包括恐怖分子跨境流竄等恐怖主義行徑,合力打擊所有恐怖組織。成員國強調,以協商一致方式通過《打擊國際恐怖主義全面公約》十分重要。
成員國強烈譴責2025年4月22日在帕哈爾加姆發生的恐怖襲擊事件。
成員國強烈譴責2025年3月11日對“賈法爾快車”及5月21日在胡茲達爾發動的恐怖襲擊事件。
成員國向遇難者家屬和受傷人員致以深切同情和慰問,認為應追究實施者、組織者和資助者責任。
成員國重申堅決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不允許利用恐怖、分裂和極端組織牟取私利。成員國認可主權國家及各國主管機關在應對恐怖主義和極端主義威脅方面發揮的關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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