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2月24日電/特偵組偵辦扁家洗錢、二次金改等案,今天偵查終結,檢察官依貪污、洗錢等罪將陳水扁、妻子吳淑珍、兒子陳致中等20餘人起訴。特偵組將於下午3時召開記者會說明。
中央社報道,據瞭解,被告除陳水扁、吳淑珍、陳致中外,還包括吳淑珍媳婦黃睿靚、胞兄吳景茂、大嫂陳俊英、友人陳經緯、前“總統府”資政吳澧培、前“總統”辦公室主任馬永成。
企業界被控協助扁家洗錢的被告,包括元大集團創辦人馬志玲、杜麗莊夫婦、前元大金控總經理馬維建、營運長馬維辰、前元大證董事杜麗萍、前開發金控總經理辜仲瑩、財務長邱德馨、前兆豐金控董事長鄭深池、昇恆昌負責人江松溪、國泰金控副董事長蔡鎮宇。
辦案人員表示,特偵組認定陳水扁、吳淑珍收受企業賄款部分,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兩人同列貪污被告,而給錢的企業界人士均無刑責。不過,檢察官查出,某涉案的金控業人士疑動用公司資金交付扁家,已被特偵組列為背信案被告。
另外,中信金插旗兆豐金衍生的“紅火案”,特偵組已將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列為違反銀行法、證交法的被告,可望與扁案一同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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