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壯大台灣之四大方向及八大策略內容。(照片:“行政院”提供) |
策略四、優化醫事人員工作環境
1.檢討“我國”急重症科別人力配置,並逐年檢討健保支付標準,推動分級醫療,強化醫療體系服務量能,改善執業環境。
2.推動立法,要求醫療機構應提撥年度盈餘5%,改善醫事人員薪資給付及福利。
3.完善醫療事故預防及處理,減輕醫療執業風險,讓醫事人員根留台灣。
策略五、加強保護營業秘密
1.意圖在中國大陸、香港或澳門使用,而犯妨害營業秘密罪者,現行法已有加重其刑之規定。政府將積極嚴加查辦此類犯罪行為,保護“我國”企業的營業祕密,免遭不法外洩至中國大陸。
2.為保障“我國”企業訴訟權益,將研擬修正營業秘密法,建立偵查中之“秘密保持令”制度,並增訂“違反秘密保持令罪”,以嚇阻此類妨害秘密罪之犯行。
3.政府將推動加速此類妨害秘密罪的偵查與審理時程,以有效抑止此類犯罪行為。
4.辦理企業對營業秘密的教育宣導,並輔導企業建置強化營業秘密的管理與保護機制。
策略六、強化產業創新升級
1.補助企業購置智慧化機械設備及軟體,提升產業競爭優勢,讓企業根留台灣,並帶動國內智慧機械產業之發展。
2.運用新興科技,以AI加速5+2產業創新,促成產業升級轉型。
3.推動新南向政策,多元拓展與各國之經貿關係,與產業布局,鞏固台灣產業競爭實力。
4.以小國大戰略思維,積極協助產業與國際頂尖企業策略聯盟,擴大全球供應鏈優勢。
策略七、擴大股市動能及國際能見度
1.提升IPO審查效率,將上市審查期間由8週縮短至6週,以簡化審查程序,並提前派員訪查,確保上市公司品質。
2.推動多元上市,增列大型無獲利公司之上市條件,成立專責服務窗口輔導上市櫃。
3.積極輔導台灣上市公司之海外子公司回台掛牌,擴大資本市場規模。
4.推動30家公司納入MSCI成分股,以吸引更多國際資金。
策略八、加強發展影視產業
1.提振“我國”文化內容產業之產製量,落實本國影視內容自製比例之規範,擴大本國自製節目播出平台及通路。
2.推動“獎補助/投融資”雙軌制,“國發基金”再匡列60億元投資文化內容產業,加上原有40億元文創基金,以百億元規模扮演點火功能,並建立文化金融體系,引入民間資金活水,提升市場投融資動能。
3.成立行政法人文化內容策進院,以國家隊概念,整合政府及民間資源,加速原生文化內容及科技應用,跨域振興內容產業,健全產業生態系。
4.拓展國際通路,形塑國家文化品牌,建構台灣文化國際傳播話語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