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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迪溫在布魯金斯“台美季刊分析”分析美國的“一中政策” |
戈迪溫承認,美國所說的“一個中國”政策與中國所說的一個中國原則不是一回事。中方說的一個中國原則強調,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美國的“一個中國”政策最簡單的定義是,美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但自從1979年“台灣關係法”通過之後,美國的“一個中國”政策的範圍就被相當程度地擴大了。
因此,戈迪溫稱,美國的“一個中國”政策概述的是針對台灣海峽兩岸的政策,即不僅針對中國大陸,也針對台灣。“一個中國政策”更應該被稱為“兩岸政策”。
戈迪溫認為,該政策對中國大陸最重要的元素是:一,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二,“認識到”但不接受中國的立場,即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即北京的一個中國原則);三,期望兩岸分歧和平解決。
該政策關於台灣的基本要素是:一,終止1954年“共同防禦條約”;二,華盛頓繼續將台灣島的地位定義為“未定”,其政府在國際體系中不被認為是一個主權國家;三,美國保留向台灣提供防禦性武器的權利,以抵抗“任何危及台灣人民安全或社會經濟制度的訴諸武力或其他形式的脅迫”;四,如果台灣受到威脅,美國總統和國會可以就進一步行動進行磋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