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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問題喚起中國人民的海疆意識 |
中評社╱題:南海爭端升高的原因及影響 作者:戚嘉林(台灣),中國統一聯盟文宣部部長、博士
南海爭端本來就存在,但是現在升高了,並且是急遽升高,連菲律賓都挑起南海爭端挑釁中國。2012年4月10日,12艘中國漁船於黃岩島海域捕魚,一艘菲律賓軍艦駛近,攜帶衝鋒槍的菲律賓士兵強行登檢,企圖扣押中國漁船;中國海監船“海監75”和“海監84”號全速駛抵現場,旋於黃岩島海域與菲律賓軍艦展開對峙,使南海問題急遽升高。
中國對南沙群島的充分歷史法理依據
菲律賓雖然挑起黃岩島事件,但菲律賓官方出版的地圖,2006年以前黃岩島是在菲律賓領土之外,1997年以前菲律賓從未對中國大陸的黃岩島主權提過任何異議,且還多次表示黃岩島不屬菲律賓領土。近代歷史上,菲律賓是外部人為形塑的一個國家,其領土範圍是由一系列國際條約確定的,無論是1898年的《美西巴黎條約》、1900年的《美西華盛頓條約》,還是1930年的《英美條約》,都明確規定菲律賓領土不包括黃岩島。1935年的菲律賓憲法也明文確定其領土範圍不包括黃岩島。
近代歷史上,不但是菲律賓,南海周邊國家,菲律賓和馬來西亞等國在1970年代初以前,沒有任合法律文件或領導人提及其領土包括南沙群島;越南是在1975年統一後才宣稱其擁有西沙和南沙群島的主權;馬來西亞是在1978年主張對南沙群島的主權;汶萊則在1988年10月才提出擁有南沙南通礁的主權。眾所周知,菲律賓、馬來西亞、印尼都是二戰結束後才陸續獨立的國家,在此之前中國是南海周邊唯一的國家,也是唯一管轄過南海島礁的國家。
早在中國元朝,《元史》地理志和《元代疆域圖敘》都記載當時疆域包括了南沙群島,元朝還派海軍巡轄南沙群島。至元16年(1279年),元世祖忽必烈接受天文學家郭守敬的建議,為了統一曆法進行地理測繪的“四海測驗”,在27個地方設立觀景台(即觀測站),其中南海的觀測站就在黃岩島;十五世紀初(1405-33年),偉大航海家鄭和曾率龐大艦隊七次出使西洋,航程最遠曾達非洲東岸,每次分乘船舶約一二百艘船。中國明朝鄭和艦隊往返南洋時,試問今日南海周邊國家安在?這也是為何十六七世紀大航海時代迄今的數百年間,世界公認的海圖,都是稱南海為“南中國海”。
1945年8月15日,日本戰敗投降,將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移交給我國。1945年12月,中華民國派台灣氣象人員接收西沙群島,1946年11-12月派國軍接收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接著於1947年1月將西沙群島、東沙群島、中沙群島和南沙群島都劃入中華民國版圖。
1950年代,南海周邊諸國對南沙群島屬於中華民國領土皆無異議。聯合國隸下機構國際民航組織(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ICAO)於1955年在菲律賓馬尼拉舉行太平洋地區航空會議通過的第24號決議,就曾要求中國台灣在南沙群島加強氣象觀測,會中沒有任何代表提出異議。美國也承認我們對南沙的主權。1956年9月及1957年2月,美國為了在中沙及南沙群島進行測量,曾向中華民國提出申請並經同意後,美方人員始在中沙群島的黃岩島、南沙群島的雙子礁等地進行測量工作。因此,當時承認中國對南沙群島的主權是世界各國的共識。1970年代以前美國、英國、法國、德國等國出版的世界地圖集或百科全書等,都承認南沙群島屬於中國。日本也一樣,1962年由日本外務大臣大平正芳推薦出版的《世界新地圖集》,1979年日本共同社出版的《世界年鑑》,也都承認南沙群島屬於中國。時至今日,現實社會中世居海南瓊海市潭門鎮漁民,就祖祖輩輩在此海域捕魚謀生。所以,中國對南沙群島及其附海域的主權有著充分的歷史和法理依據。
南海爭端升高原因
惟中國也考慮到南海問題的複雜性,一直主張“擱置爭議,共同開發”。二十年前,中國就和東南亞國家聯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ASEAN,簡稱東盟,亦稱東南亞國協,東協)諸國就南海問題進行過坦誠討論,形成廣泛共識,十年前在金邊簽署了《南海各方行為宣言》,規範由直接有關的主權國家通過友好協商和談判,以和平方式解決領土和管轄權爭議。但菲律賓現在背信棄義,藉強烈主張對黃岩島的主權,升高南海爭端,其主要原因如下:
一、戰略地位重要。南海海域面積達350多萬平方公里,是溝通兩大洋(印度洋與太平洋)和連結三大洲(亞洲、澳洲與美洲)的海上樞紐,是兩大洋的海上要衝。南海是東協各國和歐、美、日、韓等國的海上航運生命線,日本和韓國90%的石油進口都要通過南海運輸,同樣也是中國大陸的遠洋貿易咽喉與經濟生命線,故南海戰略地位重要。
二、科技進步帶來的巨大經濟利益。南海蘊藏著豐富的自然資源,估計石油儲量約300億公噸,天然氣儲量約16萬億立方米。如此豐富的天然資源,四五十年前人類科技能力不足以開採,無法將其轉化為現實的經濟利益。但今天隨著科技的進步,深海採崛成為可能,以越南為例,截至2009年止,越南已從南海開採了1億噸石油和1.6萬億立方米天然氣,獲得利潤280多億美元,這不但使得越南食髓知味,菲律賓也想有樣學樣,政客並將開發南海利益畫成空中經濟大餅,煽起內部反華民族主義。
三、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南海周邊國由於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的新規定,在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劃分上,因重疊部分而發生了主權爭議。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所有締約國必須在2009年5月13日前將該國的200海浬(370.4公里)專屬經濟區(Exclusive Economic Zone,EEZ)和大陸架劃界案提交聯合國劃界委員會。南海周邊國家競相提出各自的領海主張,從而導致南海爭端的急遽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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