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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統一才能全面實現兩岸經濟制度化合作,才能更好地為兩岸民眾謀福祉。 |
中評社╱題:從兩岸政經關係發展看兩岸經濟制度化合作的前景 作者:孫兆慧(北京),北京聯合大學台灣研究院副教授
【摘要】縱觀1979年以來的兩岸政經關係不難看出,兩岸政治相向而行時期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持續融合與發展,尤其是馬英九執政時期,兩岸雙方在堅持“九二共識”的基礎上,為兩岸經濟關係發展營造良好的宏觀環境,2008年—2015年兩岸經濟合作進入制度化合作階段;兩岸政治上背道而馳之時,兩岸經濟合作與發展則出現倒退。李登輝執政後期,衝撞一個中國原則,經濟上出台“戒急用忍”、“西進暫緩”等意在削弱兩岸經濟合作的政策,陳水扁時期謀求“法理台獨”,使兩岸關係再度緊張動蕩,2005年對大陸經濟政策從原先的“積極開放、有效管理”轉到“積極管理、有效開放”,對兩岸經濟關係產生了消極影響。蔡英文時期,拒不承認“九二共識”,嚴重破壞了兩岸關係發展的政治基礎,兩岸經濟合作制度性協商被迫中斷,兩岸經濟關係在困難中前行,走向以民間經濟合作為主的方向。兩岸關係的本質和核心是在政治範疇,即表現為如何實現兩岸統一的政治問題,兩岸統一才能全面實現兩岸經濟制度化合作,才能更好地為兩岸民衆謀福祉。
一、20世紀80年代兩岸政治對立緩和拉開兩岸經貿交流序幕
1979年可謂是兩岸關係發展的新起點。1979年大陸實行“改革開放”、“和平統一”的基本國策,兩岸在政治、軍事上的對立開始逐漸緩和,在經濟貿易上的間接接觸活動也日益增多,兩岸的經貿往來才逐步發展起來。
蔣經國先生晚年在台灣進行的“政治革新”為國民黨大陸政策的調整與兩岸關係的進一步緩和奠定了基礎。1987年7月台灣解除實施長達三十八年之久的“戒嚴令”①,1987年11月正式開放台灣民衆赴大陸探親,後來又逐步允許兩岸“間接”、“單項”經貿往來。對台灣方面的舉動,大陸先後推出一系列旨在促進海峽兩岸民間交流與交往的措施。從此,兩岸民間來往日益頻繁。交流項目從探親到經貿、體育、學術、文化等各方面。大陸方面抓住這一有利契機,推進兩岸民間交流合作。
二、兩岸民間交往經貿交流增多促使兩會商談達成“九二共識”
(一)大陸出台政策法規促進兩岸經貿交流合作
自台灣當局開放台商到大陸間接投資以後,台商陸續到大陸考察投資環境,大陸土地、勞動力成本低、兩岸同文同種。大陸方面積極推動兩岸經濟交流合作,立法機關、政府部門制定相關政策、規章,在稅收、土地使用權等方面給予適當優惠,保護台商投資合法權益,大大促進了台商到大陸投資意願。1988年7月,國務院頒布《關於鼓勵台灣同胞投資的規定》,保證台灣同胞在大陸投資的政策環境。此後陸續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規,1994年4月,國務院要求對台商投資領域、項目、方式,采取“同等優先、適當放寬”的政策,有效促進了台商在大陸投資。
面對兩岸經濟交往已經興起的現實,台灣當局陸續調整有關政策,放寬了若干限制。在投資方面,1990年10月,台灣當局發布“對大陸地區從事間接投資或技術合作管理辦法”,開放廠商經台灣主管機關許可後可以經第三地區對大陸間接投資,1992年掀起台商到大陸投資的第一波熱潮。
(二)1992年兩會商談達成“九二共識”
兩岸民間交往、經貿交流合作增多,產生了許多需要通過雙方商談解決的問題。1990年11月,台灣當局為應付兩岸關係發展的需要,成立了民間團體性質的海基會,為便於與海基會交往,大陸方面於1991年12月在北京成立了海協會。隨著兩岸交流的不斷擴大,兩岸雙方授權民間團體進行商談。1992年,海協會與海基會達成“九二共識”,確立兩岸商談的政治基礎。1993年4月,兩會在新加坡舉行“汪辜會談”,此次會談局限於民間性、經濟性、事務性和功能性的範圍,但其意義及影響遠遠超出會談成果本身,標志著兩岸關係邁出歷史性的重要一步。
三、1995—2007年兩岸經濟關係在波折中發展
1995年以後,李登輝、民進黨等“台獨”勢力衝撞一個中國原則、阻撓兩岸關係發展的行為加劇,同時出台“戒急用忍”、“西進暫緩”等意在削弱兩岸經貿聯繫的經濟政策,嚴格限制台商赴大陸投資,干擾了此後幾年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
即使台灣當局阻撓兩岸經濟關係發展,大陸方面仍然堅持推動兩岸經濟關係向前發展。1995年1月中共中央總書記江澤民發表題為《為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完成而繼續奮鬥》的重要講話,②提出發展兩岸關係,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的八項主張。他在闡述兩岸經濟交流合作時表示,“要大力發展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以利於兩岸經濟共同繁榮,造福整個中華民族”。這一講話對於堅定台商投資大陸的信心、促進兩岸經濟合作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1995-1998年受兩岸政治關係惡化、東南亞金融危機的影響,兩岸貿易受到了一定衝擊,增速有所回落。不過台灣當局的政治意圖并不能阻擋兩岸經濟關係不斷向前的步伐,也無法改變兩岸經貿聯繫日益密切的趨勢和發展事實。
2001年底、2002年初,大陸、台灣地區相繼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為兩岸參與經濟全球化和有效利用世界資源、市場、資金、人力提供了重大機遇。
兩岸經濟互補性很強,在市場的作用下,兩岸經濟功能性整合獲得快速發展。2002年大陸實際利用台資增加33%,台資項目和協議金額大幅度增加。在投資積極帶動下,兩岸貿易規模迅速擴張,2002、2003、2004年連續3年兩岸貿易增長高達30%以上。台灣成為大陸第五大貿易夥伴、第二大進口市場,大陸成為台灣最大的貿易夥伴和出口市場,以及最大的貿易順差來源地,雙邊貿易持續擴大,台灣對大陸市場的依存度進一步提高③。
2005年,陳水扁當局對大陸經濟政策從原先的“積極開放、有效管理”轉到“積極管理、有效開放”,對兩岸經濟關係產生了消極影響。
雖然兩岸政治互動陷入僵局,但大陸方面為增進兩岸同胞福祉和推動兩岸關係向和平穩定方向發展,仍一如既往推動兩岸經貿交流合作。2005年6月國台辦正式宣布對15種台灣水果實行進口零關稅政策,并提供多項通關便利措施及快速檢驗檢疫措施。2006年4月,中台辦主任陳雲林在兩岸經貿論壇上宣布十五項對台優惠政策措施,當中以農業為主。
台資企業對大陸投資策略發生調整,但兩岸貿易仍呈增長態勢,台灣對大陸的經濟依存度不斷提升,兩岸經濟關係日益密切。這主要歸因於強大的利益驅動、不可違背的市場規律以及大陸堅定的對台經濟政策。
四、2008—2015年兩岸經濟合作進入制度化合作階段
2008年5月,國民黨在台灣重新執政,兩岸關係由緊張動蕩走向和平發展,兩岸雙方在堅持“九二共識”的政治基礎上建立互信,為兩岸經濟關係發展營造良好的宏觀環境。2008年兩岸兩會恢復協商,兩岸同意本著“先易後難、求同化異、循序漸進、積極穩妥”的原則,儘快推動商簽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進程。
2008年12月31日,胡錦濤總書記發表紀念《告台灣同胞書》發表30周年的重要講話,提出了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6點意見。在這6點意見中,提出了“推進經濟合作,促進共同發展”的主張:“我們期待實現兩岸經濟關係正常化,推動經濟合作制度化,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奠定更為扎實的物質基礎,提供更為強大的經濟動力。”④同時,台灣當局也放寬對兩岸雙向投資、金融往來等方面的限制,促進兩岸經濟合作。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由原來大陸積極主動、台灣消極接受的舊局面,轉變為兩岸良性互動、友好磋商的新局面⑤,取得一系列突破性重要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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