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報:阻嚇知法犯法 堵塞法例漏洞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10-18 10:12:03  


  中評社香港10月18日電/香港文匯報今日發表社評說,廉署昨天繼續調查中原地產懷疑涉及回佣案。我們認為,地產代理行業不能藉口營運模式及競爭壓力,便不惜知法犯法,對違規行為習非成是。廉署介入調查,不僅對地產代理行業有阻嚇作用,而且對其他涉及回佣的行業也有警惕作用。一些行業的回佣方式明顯損害消費者,但《防止賄賂條例》卻網開一面,當局應檢討和堵塞法例漏洞,維護本港的誠信營商環境。 
 
  《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列明,任何代理人未得其主事人許可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藉以影響其執行或不執行與主事人有關的事務,其中包括發放及收受佣金的雙方,均觸犯法例。合格的持牌地產代理,應該知道非法回佣涉嫌觸犯《防止賄賂條例》。但部分地產代理有法不依,違規行為長期存在。一些經紀使用回佣手法誘使大額或整幢物業買方或賣方的接頭人成交,或是滿足買方或賣方接頭人收取回佣的要求,而買方或賣方卻被蒙在鼓裡。值得一提的是,隨著兩地經濟融和,一些人把內地的某些不正之風帶來香港,在為公家處理物業買賣時,提出收取回佣要求,以中飽私囊。代理人的貪污交易,往往令買方或國家蒙受損失。 

  社評指出,由於地產代理行業競爭激烈,一些經紀出盡八寶,甚至不惜知法犯法,使用回佣手法促成買賣,這種情況存在已久。之所以習非成是,成為行內一種營運模式,除了涉嫌違規的前線經紀有責任外,高層人員如果涉嫌默許、縱容和參與,同樣責不可卸。儘管部分高層可能不涉及謀取私利,但在未得買方或賣方主事人許可下,回佣給買方或賣方的接頭人,同樣涉嫌觸犯《防止賄賂條例》。廉署調查事件,可阻嚇整個地產代理行業的違規行為。業內也要加強自律,應保障客戶在地產交易中不因欺詐、失實陳述或非法回佣行為而受損。地產代理監管局應協助和監管地產代理行業提升專業誠信,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貪污交易,維護行業良好聲譽。 

  除了地產代理行業外,一些行業的回佣方式也明顯損害消費者權益。例如旅遊業界的零團費營運模式,商舖給予旅行社回佣,導遊沒有底薪,導致導遊強迫遊客購物來賺取佣金。在這種營運模式中,由於商舖和旅行社都是主事人,《防止賄賂條例》對之網開一面,明顯存在漏洞。其實,遊客和物業買家或賣家都是消費者,在未得消費者許可下,商舖與旅行社、地產代理與買方或賣方代表聯合起來宰客,是對消費者利益的嚴重損害。當局應檢討和堵塞法例漏洞,將所有嚴重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列為違法,才能維護本港的誠信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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