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日報:執政者挑戰司法 秩序蕩然無存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1-20 12:49:33  


  中評社香港1月20日電/台灣《中央日報》今天發表題為“執政者向法治社會挑戰”的社論,指出“國務機要費”案五度開庭,吳淑珍“照例”再度請假,而接受傳喚的“總統府”秘書長陳唐山等五位府方官員,則以“保密”為由,拒絕出庭作證。社論認為,這是執政者公然對一個法治的社會挑戰,是台灣“憲政”發展史上的“創舉”,也創下了一個惡例。

  社論指出,吳淑珍稱病告假,其中或有值得討論的空間,她的病情是否嚴重到難以勝任應訊的工作,醫生和法官都可以進行專業的判斷。但無論如何,吳淑珍的健康情況不佳是個事實,於情於理我們都不能強人所難。但陳唐山等人的托詞不到庭,則讓人無法茍同。

  陳唐山認為合議庭要問的事,涉及“國家”機密,而這是“專屬‘總統’的‘國家’機密特權”。因此,身為“總統府”秘書長,即是看到甚麼,也不能說;沒看到的,更不能說。言下之意,他和府方人員的拒絕出庭,不但符合“憲法”的要求,並且是“盡忠職守”的表現。據媒體報導,陳唐山還揚言“要罰錢、要抓人,隨便。”

  社論認為,“國務機要費”案之遭人非議,重點是當事人的態度問題。首先,陳水扁雖拋出“一審有罪就下台”的重話,但卻不斷在“憲法”豁免權的保護扇下進行政治操作,企圖施展拖延戰術,讓整個案子拖到他任滿下台時為止。所謂上行下效,底下的人為了揣摩上意,也為了本身的利益考慮,當然也會對辦案的過程,採取不合作的態度。其實,合議庭傳訊陳唐山等人,問的只是“總統府”核定“國家”機密的流程,及本案的六件機密外交有無核定的文號而已,並非探究秘密外交的實質內容。陳唐山祭出“洩密”的大帽子,真是言重了!

  社論表示,必須嚴正指出,“國務機要費”案發展至今,由於承辦檢察官遭到“抹紅”,以及辦案過程中涉及太多政治聯想,整個案子訴求的重點已被嚴重扭曲。我們認為,涉及“國家”安全的問題,確有諸多“不可告人”之處;負責相關作業的人員,也確實承擔有保守機密的責任。但這並不意味,保密同時可以用來保護犯罪,也不是提供犯罪者消遙法外的庇護所。

  在政黨輪替以前,民進黨常常批評執政的國民黨,假安全和機密為由,暗地實施威權,甚至是白色恐怖的統治。但民進黨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執政後把當初他們所指控的那些伎倆,發揮的更是淋漓盡至。以兩岸關係為例,民進黨政府即在意識形態掛帥下,不斷以島內安全為名,阻礙三通應有的進程。因此,在“國務機要費”案爆發後,民眾最關心的是,在安全的帽子下,究竟隱藏了多少的一黨一己之私?執政者不提供資訊,也不協助司法機構追究到底,民眾永遠將被蒙在股裏。

  社論最後指出支持張熙懷檢察官所說,法院應依職權強制執行。因為,大家都請假的話,不但整個案子無從問起,司法尊嚴也會遭到踐踏,法院乾脆關門算了!更嚴重的是,如果大家群起效尤,要求比照官府的作法辦理,則整個法治秩序蕩然無存,台灣自此豈不成為犯罪者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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