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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納入高考”的建議不可行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11-14 13:24:09  


  “我國青少年胸圍越來越寬,肺活量卻越來越小;身材越來越高,跑得卻越來越慢;體重越來越重,力量卻越來越小……”在全國政協十一屆五次會議第三次大會發言上,全國政協委員、北京體育大學校長楊樺表示,如今學生的體質比20年前的學生差了一大截,為此他建議,在現行升學考試制度下,應落實“每天鍛煉一小時”,把體育作為中考、高考的必考科目,並與語、數、外等必考科目同等分值。

  青少年體質狀況堪憂,加強學生體育鍛煉的重要性毋庸贅言。筆者贊同楊樺委員“增加體育課比重”的建議,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可以將體育納入升學考試科目——雖然德、智、體全面發展是教育追求的目標,但對於身體素質較差的學生,依然不能傷害其接受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權利。打個比方:雖然政府鼓勵並支持人們發家致富,但是,對於因各種原因陷入貧困的人口,政府不能丟下不管,更不能剝奪他們的公民權利。

  與智力考試不同,體育考試考的是學生的身體素質。應該看到,有些學生雖然身體很好,但就是跳不高、跑不快;還有些學生天生體質較差,體弱多病。這些都不是他們的錯,如果因此影響他們上高中、上大學,顯然失之公平與合理。

  實際上,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高考體檢標準逐步放寬,高考錄取對於有生理缺陷考生的限制越來越少,與此同時,高考對於考生年齡的限制逐步放開。這些變化其實包含著一種深刻的公共服務理念:高等教育是公共資源,年齡較大的公民、體質較差乃至身體有殘疾的考生同樣可以分享,教育資源應具有最大程度的“普惠性”,這也是教育“以人為本”的最重要內涵,那麼,一個考生身體素質再差,哪怕畢業後找不到工作,依然有權利接受高等教育,享受這一項公共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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