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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怎能成為“超速”理由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3-24 11:55:25  


因公超速(漫畫)
  日前,媒體曝光甘肅省武威市一副市長乘坐的越野車在限速120公里的路段上以194公里時速行駛、超速61%。此舉被交警抓拍並經微博曝光後,當地一位官員回應稱“肯定是工作原因導致的超速”。

  首先,蹊蹺的是當時到底是誰坐在這輛越野車上?第一次回應時,當地官員說已與乘坐車輛的副市長聯繫過,“他當時並沒感覺到司機開得有這麼快”。後來的通報卻說是其他工作人員在車上。既然該車是“副市長的工作用車”,同行出差,本人不坐自己的車卻坐別人的車,這不太符合常理吧?是不是有人撒謊?

  當地官員給出“因公超速”的理由,從語氣看,更像是推測性的:“當日北京來了一位領導,肯定是工作原因導致的超速。平時不可能開這麼快。”但“因公超速”說法的背後卻是權力的自負,因為這句話的潛台詞是由於公務在身,所以即便超速了,也應被理解、體諒。

  實際上,“因公超速”只不過是官員口中的又一個雷人借口而已。即使真的“因公超速”,那也是超速,從法律角度來看,“因公超速”和“因私超速”沒有本質區別,沒有得到法律額外寬宥的理由。不能因為你身份是公職,辦的是公事,就有了超速的特權。

  恰恰相反,正是因為官員具有公職身份,乘坐的又是公車,才更應該在遵守交通法規方面起到表率作用。

  另外,副市長的公車被曝光超速後,當地還有一個動作耐人尋味。就是事後稱已與當地交警部門聯繫,然後宣稱曝光此事的微博不是當地交警部門發布的,可能是某個個人發布的。事實上,相關微博同時出現在當地交警的多個認證微博賬號上。不禁引人遐想,這“聯繫”背後有沒有曖昧的情節?

  一個涉及副市長的交通違章,卻引來如此複雜的“漣漪”,真是耐人尋味。(時間:3月22日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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