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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治“遊客黑名單”靠法也靠德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4-12 10:08:34


  國家旅遊局制定的《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即日施行。將“任性”旅遊的不文明行為納入個人信用大法,看起來非常耀眼,做起來卻是困難重重。

  耀眼點、亮點是不少導游說的,“勸說更有底氣了”;難的是,這些不文明行為的落實和記錄,不是三兩個單位能夠辦得了的事情,有些還要通過法院的判決才能實現,這就給這些政策在具體落實中造成了不少阻力。

  更何況納入記錄的不文明行為,無論是擾亂各種公共交通工具秩序,還是嚴重擾亂旅遊秩序;也無論是破壞公共環境衛生、公共設施,還是損毀、破壞旅遊目的地文物古跡;也無論是違反旅遊目的地社會風俗、民族生活習慣,還是參與賭博、色情活動等,本身都已經違法,違反行政法規,甚至違反刑法。也就是說,即使沒有該《辦法》,這些“任性”的遊客也應該受到處理或懲罰。

  所以說,該《辦法》不但執行難,鎖定證據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加之不文明遊客旅遊中的“任性”,大多還沒有達到違法的程度,有點“大錯不犯,小錯不斷”的味道,諸如亂扔垃圾、攀爬古跡、不按規定拍照等。對這些行為的約束,既要靠該《辦法》的震懾,亦要靠道德準則的宣傳,來個法外加德、兩手並行,只有這樣,才能真正根除旅遊中的“任性”行為,還旅遊環境一片淨土。

  首先,要通過報刊或廣播等宣傳工具,加大旅遊勝地的宣傳力度,讓遊客有一種文明旅遊光榮、不文明旅遊可恥的意識,然後在網絡、電視等媒體上加大對不文明行為的曝光力度。同時,也應該在中小學進行文明旅遊思想教育,讓學生知道在旅遊中哪些是不文明行為,既利於學生自己以身作則,也利於他們監督家長,可以起到事半功倍之效。(來源:人民法院報 作者:劉紹義 本文略有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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