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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過多過濫(漫畫) |
要陳先生“證明我媽是我媽”,乍看起來是個笑話,可實際一點兒也不可笑,甚至讓人感到心酸和無奈。在現實中,只要是子女與父母同在一個戶口簿上,直接用戶口簿就可以證明,若是不在同一個戶口簿上,還真就得有必要證明“我媽是我媽”。
但是,問題的重點不在這些,一個證明“我媽是我媽”的證明到底證明出來了啥?相反,暴露出的問題更加值得人們深思。
陳先生在向旅行社繳60元後,無須再開這個奇葩證明,可以順利通關。試問,這60元究竟裝進了誰的腰包?如果是被旅行社私吞,那要出入境管理部門有何用?若是旅行社把錢繳給了相關部門,那這就是赤裸裸權錢交易,繳了錢就可以順利通關,如此不作為的行為一旦出現問題將難逃責任。
這種奇葩證明實則顯現出的是一種“機關病”。這不僅是工作作風問題、群衆觀念問題,也是體制弊端的頑疾。在信息化高度發達的今天,本來一個信息就能解決的問題,為什麼證明不走信息“高速路”非要走“羊腸小道”?表面上,這原本應由相關職能部門之間相互核實,但同級職能部門之間相互推諉,誰也不願承擔責任,最後害的只能是群衆。
再有,網絡信息如此發達的今天,一個再簡單不過的證明還需要跋涉1000多公裡才能證明?若是花錢開個假證明,想必成本也比來回的車費便宜。這就說明了一些部門不僅是作風問題,更存在辦事效率低下和監管不力。(來源:焦作晚報 本文略有删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