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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對“怎麼證明我媽是我媽”須刨根問底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4-13 14:35:59


  “該怎麼證明我媽是我媽!”陳先生遭遇的“奇葩證明”成了近日一個最大的笑話。媒體從“要證明我媽是我媽”還聯想到類似情況——要證明你爸是你爸,要證明你沒犯過罪,要證明你沒結過婚……這樣的“奇葩證明”聽起來有些荒唐可笑,但對當事人來說卻是一種煩惱和痛苦。於此而言,對此類奇葩現象必須要刨根問底。

  以“怎麼證明我媽是我媽”為例,首先要追問的是,具體是哪個部門哪個辦事人員要這樣的“奇葩證明”?究竟是北京市公安系統出入境管理部門,還是其他部門?只有搞清楚確切的對象,才能有針對性地去質疑。為此,希望媒體公開相關部門名稱,或者相關部門主動站出來解釋。

  其二,相關辦事部門要這種“奇葩證明”的法律依據是什麼?對政府部門而言,“法無授權不可為”,這是一個基本常識。那麼,有關部門要這個證明依據的究竟是哪部法律的哪一條,如果有,請及時公開,否則,這就是權力“任性”,不依法辦事。根據筆者的檢索,在法律條文中似乎沒有這樣的法律依據。

  其三,真的非要這樣的證明嗎?可能在具體辦事部門看來,有此證明才能辦事。但陳先生向旅行社交了60元錢,就不需要再去證明他媽就是他媽了。可見,這種“奇葩證明”是可要可不要的。當然,問題的關鍵是,為什麼辦事部門如此強烈地要這種證明,而陳先生在向旅行社交錢後又不需要了呢,難道這中間有什麼貓膩?

  如果說非要不可,顯然,陳先生向旅行社交多少錢也沒有用,只能想辦法去辦這種證明。然而,辦事部門一定要的證明,卻通過60元錢就搞定,這無疑讓人產生一些質疑和聯想:旅行社與辦事部門是否有某種特殊關係,或者說,辦事部門要這種證明的目的,是不是變相逼陳先生向旅行社交錢,然後有分成?

  其四,有多少官員遇到過這種“奇葩證明”?例如,看病難不難貴不貴,需要官員們尤其是衛生部門官員多體驗,改變才有可能發生。同樣,陳先生遇到的這種“奇葩證明”,相關辦事部門的官員是否也有體會?值得追問。如果“奇葩證明”只是針對普通老百姓,對老百姓就是一種刁難和歧視。

  更重要的是,這些年來簡政放權改革一直在進行,2013年以來改革力度更是進一步加大,為何還出現“要證明我媽是我媽”這樣的奇葩現象?究竟是簡政放權“最後一公里”沒有打通還是存在很多遺漏?筆者以為,糾正“奇葩證明”必須要納入到簡政放權改革中,而且要一次性改革到位,絕不能讓辦事部門再難為老百姓了。(來源:瀟湘晨報 作者:張海英 本文略有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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