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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探親假名存實亡”是多種提醒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6-24 11:32:33


  如今,很多人父母都在外地,端午節三天的小長假,回趟老家未免有些趕。事實上,對於父母在外地的職工,國務院曾出台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假期最長可達45天。然而記者近日調查發現,這個1981年出台的規定“名存實亡”,很多人“聽都沒聽過”。

  探親假,顯然是一種充滿溫情的法定假期。它是職工依法探望與自己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配偶或父母的帶薪假期。然而,今天的很多人們已經忘記或者忽視了這個假期。這意味著,大部分職工享受探親假的法定權利,停留在紙面上已經很多年了。

  探親假源自計劃經濟年代,無疑與今天的社會現實已經脫離。在當前語境下,探親假是否還有必要保留,存在很多爭議。筆者以為,即便進入市場經濟時代,探親假仍是不可缺少的,因為我們仍處於一個割裂的社會,有2億多農民工在外務工,有大量空剿老人與留守兒童需要通過探親假去拉近親情。

  所以,記者調查顯示“探親假名存實亡”,既是對有關立法部門是一種提醒,而且對普法部門、勞動者權益保障等部門也是一種提醒,提醒前者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提醒後者普及或者有效落實相關法規。

  對有關立法部門的提醒是,不但要及時修改1981年出台的《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使之更符合今天的社會現實,讓遠離親人的職工(包括公職人員和民企員工)帶薪探親;同時,也要吸取“探親假名存實亡”的教訓,系統清理各領域古董式法規,該廢除的廢除,該修訂的修訂,避免再現這種尷尬。

  時間已經進入2015年,而探親假法規內容還停留在計劃經濟年代,坦率地說,這種法規已經失去了價值。即使有法律效力,也只是保障了部分公務員和國企職工的探親權,對於在民企工作的廣大職工來說,這種制度明顯不公平。但令人不解的是,這種脫離時代的制度至今仍然存在,值得我們反思。

  進而言之,只有與時代相適應、順應民意期待的法規才是好的法規,否則,某些法規就會“名存實亡”。這也提醒我們,雖然過去對不合事宜的法規規章進行過多次清理,今天仍在清理的路上,但恐怕還有很多“死角”沒有被發現,還有很多類似於“探親規定”這樣的古董式法規被忽略。

  因此,應該吸取“探親假名存實亡”的教訓,全面、系統清理古董式法規規章。同時,在日常工作中要有效落實有關法規,避免有些法規淪為擺設。(來源:珠江晚報 作者:馮海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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