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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天價魚”事件關鍵點真的不在“天價”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4-24 05:34:47


  廣西桂林一家餐館5000元一條的“天價魚”事件,正在發酵。消費者自稱,在不知悉價格的情況下點了一份“啤酒娃娃魚”,店員把魚摔死後才告知消費者,單價1500元/500克,總價5000元。當地物價局回應“怎麼定價格是餐館的事”。經警方調解,消費者結賬1500元後離店。桂林市委宣傳部21日淩晨通報,當地相關部門已對涉事餐館進行查封,正進一步調查。

  雖然“天價魚”事件以“天價”吸引眼球,但在經濟學意義上,“怎麼定價格是餐館的事”其實并沒有錯。餐飲是充分競爭的行業,價格當然是由競爭者自由決定,無需搞什麼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天價魚”事件的關鍵點,不在於成本價每500克兩三百元的魚賣到1500元是不是“太黑心”,而在於,商家有沒有明碼標價,消費者有沒有知情權利,是否存在價格欺詐,又是否存在強買強賣。

  有人認為,物價部門承擔的是市場有形之手的角色,價格問題既要尊重市場規律,卻也不能背離市場價值太遠。當“天價魚”等現象直接挑戰市場常識時,市場監管部門該出手時就當出手。這種說法很容易討公衆的歡心,本質卻是在呼籲物價部門實施普遍的價格管制,是在給物價部門“擴權”。稍有經濟學常識,就知道這種言論不僅很扯淡而且很危險,對公共利益有百害而無一益。

  “天價”事件的一再出現,以及輿論對政府部門管制價格的籲求,很容易讓市場經濟往計劃經濟的方向倒退,非常值得警惕。所以,遇到這樣的事,我們必須將“天價”與宰客區分開來:雖然宰客行為往往以“天價”實現,但定性宰客行為的不應是“天價”,而是價格欺詐或者強買強賣。“天價”事件出現後,地方執法如果是開展價格檢查和價格整治,那顯然是跑偏了。

  桂林這起“天價魚”事件,消費者與店主就店家是否明碼標價、消費者是否在點菜前已知悉價格存在爭議。這是定性事件最需要弄清楚的,也是最難弄清楚的。相關部門今後可以作出規範,要求單價或者總價超過多少的鮮活菜品,在宰殺前必須經過消費者的簽字確認,否則視同強買強賣。屬於價格競爭的交給市場,屬於價格欺詐與強買強賣的交給監管。該自由的自由,該規範的規範,這才是關注“天價魚”事件的合理邏輯。(來源:寧波日報 作者:舒聖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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