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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共有產權房或開啓地產市場另一扇窗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8-09 20:08:09


  樓市從不缺新聞。繼廣州推出“租購同權”新政後,北京市日前發布的“共有產權”住房模式再度引發輿論的廣泛關注。

  上周末,《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其中不少條款受到業內外的首肯。有媒體譽其為經濟適用房和自住房的升級版,亦有論者認為其體現了“房子是用來住的”理念,對穩定房價預期將起到積極作用。

  其實,共有產權住房并非北京首創。早在2007年江蘇淮安即開始首推共有產權房試點,其後推廣至江蘇其它地區。而住建部後來也將北京、上海、深圳、成都等6市作為共有產權住房的試點城市。總體看,各地的做法不盡相同,但核心都是在政府扶持下改善低收入和“夾心層”群體的居住條件,因其與市場接軌,可避免以往單純行政手段的政策缺陷。

  所謂共有產權住房,可理解為“政策性商品住房”。即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建設單位開發建設,售價低於同地段、同品質商品房價格水平,政府和購房人各持份額或比例的產權,使用權歸購房人,但它是限定使用和處分權利的特殊商品房。

  共有產權住房針對的是無房群體,因而具有保障房和商品房的雙重屬性。它讓那些想買房但買不起房的剛需群體,通過比市場價較低的價格和總投入,即可擁有一套自己的商品房。假設共有產權人的權屬份額為50%,在總價不變的前提下,購買者只需支付一半的費用就可擁有屬於自己的住房。雖說另一半產權不屬自己,但它是政府的,只要家庭成員僅擁有這一套房,即可放心居住。

  按照北京市的規定,共有產權房購買後須滿5年方可轉讓,價格隨行就市。但轉讓對象為符合購買共有產權住房條件者,收益按原購房者和政府的權屬份額分配。這意味著,共有產權住房是遵循市場化機制,不幹擾市場價格,但它能通過產權制度來抑制投機。這一點受到業內專家的較高評價,認為對探索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長效機制邁出了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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