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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對話14年前分屍冤案最早出獄者:渴望清白 我才活下去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9-16 20:54:11


繆家墻上的鳴冤布告懸掛多年。
  改判繆新華等5人無罪——9月12日上午,隨著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宣判,失去自由最長達14年的繆新華一家五口,終於等來了期盼已久的清白。

  2003年4月,福建寧德發生一起殺人分屍案,死者的前男友繆新華進入偵查視野。法院最終認定繆新華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同時認定其兩個弟弟、叔叔和父親協助分屍或藏屍,犯包庇罪,判刑3至8年不等。

  整個家庭的生活軌跡就此顛覆。2006年,與叔叔一起,繆新華的三弟繆新光最先出獄了。對於這個案發時不到18歲的少年來說,自由意味著更大的壓力:他去打工,去申訴,直到等來二哥、父親刑滿釋放,在繼續等待大哥繆新華出獄的時候,同樣蒙冤的父親過世了。

  漫長的歲月裡,他們一遍遍重複著案件疑點:主要定罪依據為口供,唯一物證缺乏科學性,甚至,辦案法官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也直言此案存在爭議,不能排除刑訊逼供、誘供的可能。

  今天,繆新光的大哥繆新華,終於以無罪之身走出了監獄大門。“大哥大半的人生都毀掉了。他屬龍的,現在41歲(事發時27歲——記者注)。”繆新光對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綫記者感慨著,“他入獄14年了,我們的冤屈已經14年了。”

  最早恢複自由的繆新光,至今忘不了父親去世前的叮囑:倘若真的等不到清白的那天,千萬別給他下葬,“會死不瞑目”。

早晚吃泡面,餓了用熱水充饑

  記者:從2003年被關進看守所,到2006年福建高院作出二審判決,這3年,你是怎麼過的?

  繆新光:度日如年,感覺自己像狗被關在籠子裡一樣。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寫申訴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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