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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案”不需要煽風點火
http://www.CRNTT.com   2017-11-15 16:41:46


  去年,留日女孩劉鑫與男友分手,之後受到對方糾纏,她向好友江歌求助。江歌讓她到自己的住處暫避,卻不想遭劉鑫前男友殺害。這出不幸的故事在發生後將近三百天之後,因為一系列報道而重新成為了輿論的焦點。

  報道之所以取得那麼大的影響力,不僅在於采訪到了雙方當事人,而且還成功地促成了劉鑫與江歌母親江秋蓮的見面。在有意的情緒引導下,劉鑫毫無意外地被網絡上的口水所淹沒,加之一些具有巨大影響力的自媒體樂於見到事態的進一步升級,用“混蛋”、“人渣”這樣的辭藻繼續煽動網絡情緒,因為他們知道“順應民意”將劉鑫踩到萬劫不複之地,便是他們閱讀量的保證。

  在一個浮躁的輿論環境下,當新聞媒體冷靜地發掘事實、客觀地陳述真相、將立場和判斷交給讀者自行形成,這樣的報道似乎并不討好。不知是否因為讀者正在失去從大量的信息中去做出自己判斷的耐心,反正事實上,具有嚴重傾向性的叙述越來越有市場,許多傳播案例可以證明,只要成功地引導了讀者的情緒,便是引領了他們的閱讀興趣。這導致在許多事件中,讀者的情緒在媒體的引領中反複反轉,真相撲朔迷離,所有人在意的只是輿論場上的一波又一波狂歡。

  保有對新聞當事人的采訪權,是傳統媒體賴以不失去公信力的最大倚仗。但與新聞當事人面對面的采訪權,絕不是采訪者借機介入新聞事件,并以此將新聞報道向有利於傳播的方向去引導的便利。但事實上,在媒體促成的這次見面中,讀者勢必被推上對江秋蓮同情的頂點,連帶繼承了她對劉鑫的怨和恨。同樣也相信沒有多少人會去在意這樣的情緒下劉鑫的自辯,諸如“日本警方要求她不要見任何人,包括她即便身在江歌葬禮現場馬路對面,也沒有被獲准參加”等等。有評論這樣描述這場會面:這次被視頻記錄的會面,更是赤裸裸呈現了那起凶案的次生災害是多麼慘烈。

  我不大了解視頻報道的應有手段,但按照傳統新聞教育,新聞報道的叙述應該是冷靜而克制的,給予雙方當事人對等的、充分的表達空間。這些渲染衝突、引導情緒的手段似乎應該出現在戲劇或者電影裡。當真正的新聞當事人,而非演員來完成這樣的衝突橋段,固然能給讀者呈現出更強的表現力,但對新聞當事人的傷害又會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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