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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案裡的民憤沒那麼“低端”
http://www.CRNTT.com   2017-11-15 16:43:11


  一年前,中國留學生江歌在日本被殺的新聞曾經引發關注。事發後,凶手(江歌室友劉鑫的前男友)被日本警方抓捕,劉鑫遲遲沒有面對媒體及江歌的母親。時隔294天,借王志安主持的《局面》節目,雙方坦誠相見:一邊是江歌母親對劉鑫的詰問與指責,一邊則是劉鑫的痛哭與辯解。人性這道題,似乎再次成為“夫妻反目、好友拉黑”的槽點。

  但凡為人父母者,看到江母那種絕望與崩潰,是隔著屏幕都能感同身受的恨與怨。那種切膚之痛,那種決然之悲,是母性、亦是人性的綱常。當很多人并不喜歡她在見面時審訊嫌犯一樣咄咄逼人又有罪推定的語氣——只想到這樣一個失獨的離異媽媽,再理性的法條或許也會變得柔軟。

  坦白說,一個法治社會所秉持的基本理性,就是事實邏輯。因此,我們大概需要旗幟鮮明反對兩點。

  第一,蹭“人性”流量而販賣叢林法則。微信公號上有篇文章,標題就一針見血,叫做《正義沒贏,人性沒贏,咪蒙贏了》。是的,古巴比倫《漢穆拉比法典》裡的“同態複仇”,也不過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劉鑫何罪?或者說,劉鑫莫非比凶手還要大惡不赦?換個更直白的問法:你究竟要拿劉鑫怎樣才快活?

  第二,我們為江母鼓呼的是正義而不是私力救濟。身為當事人,其情可憐、其行可憫,但江歌母親與劉鑫之間的恩怨,眼下仍停留在道義之爭層面,情理或許可以越辯越明,但是,即便弱勢如江母,恐怕亦沒有對劉鑫的審判權。還有一點須注意:容得下劉鑫的解釋,道義譴責才有底氣和力量。比如劉鑫申辯,日本警方要求她不要見任何人,包括她即便身在江歌葬禮現場馬路對面,也沒有被獲准參加。凡此種種,真相如何,不難驗證。

  說完這些前提性的共識,該說說當下沸反盈天的“民怨”了。

  這些年,理性之風漸盛,法治更得人心。因此,往往聽到一邊倒的民意與民聲,各種“衝動”的帽子和“情緒”的棒子就呼嘯而至。這也不奇怪,輿論亦有羊群效應,碎片化傳播最容易以訛傳訛、人雲亦雲。何況,在這個自媒體煽風點火的年代,淚點、痛點、爆發點,其實都是待價而沽KPI。因此,廉價的鼓動與可疑的聲討,總是叫人警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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