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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狗也須理性
http://www.CRNTT.com   2018-01-09 20:04:20


  2017年12月31日,網傳湖南長沙天心區芙蓉南路“現代空間”小區樓下一條金毛犬被民警打死的相關視頻、圖片內容,引起部分愛狗人士質疑。事後,有愛狗人士前往參與處置金毛犬的協警家中理論,甚至送去花圈以示對金毛犬的“悼念”;而另一名未參與此事的輔警信息也遭人肉,手機不斷收到辱罵、恐嚇信息。

  前兩天微博有爆料稱,要死磕長沙某位警察,原因是這位警察當街棒殺了一條金毛犬。而關於“長沙警察棒殺金毛”,長沙天心分局官方微博在2017年12月31日進行了通報,是因為有群衆報警被狗咬傷了,警察為了避免狗再傷人,才采取臨時處置將狗打死。之所以沒有用麻醉槍是因為民警沒有配備,而且短時間內沒有找到狗主人,如果用手槍射擊又怕流彈傷人,於是最後依法將狗打死。

  可以說,從輿論反應來看,大多數人對民警為保護市民而履行職責的行為還是贊同的,但1月1日下午有一些人在長沙金毛犬被打死的地點點起蠟燭、送上花束為其“送行”。隨後,事發地附近的金盆嶺派出所接警電話幾乎被打爆,“愛狗人士”紛紛打來電話質疑、謾罵,嚴重影響了正常接出警工作。而未涉事輔警的手機也不斷被陌生人撥打,并收到恐嚇短信。1月1日淩晨,當事民警家門口被人送來花圈。這一系列行為,顯然已經超出了理性範圍,構成了對公務的妨礙和人身威脅。

  事發當時,那條無主金毛犬4分鐘內咬了3人,對過往市民的人身安全構成了威脅,警察有處置的正當性;另外,金毛犬當時并未佩戴犬牌,傷人後也無法找到犬主,沒有辦法證明其為已接種狂犬疫苗的合法犬只,根據《長沙市城市養犬管理規定》,未佩戴犬牌且無人牽領的戶外犬只,一律視為野犬,由公安機關予以捕殺。因此從法律層面來說,長沙警察對犬只的處理是合法的。對於愛狗人士的情感,我們能够理解,“尊重、愛護動物生命”這一出發點畢竟是好的,但如果將一些有危險性的動物也納入其中,恐怕有失妥當,況且此次的涉事金毛犬已經攻擊了數人,理應將其緊急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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